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綦江篆塘G210整治工程“7·11” 事故拟核销的公示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和《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程序暂行管理办法》(渝安办〔2016〕53号)有关规定,根据调查结论,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拟对綦江篆塘G210整治工程“7·11”事故予以核销,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7月11日19时许,重庆畅捷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 G210线K2357+600涵洞维修整治工程作业现场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我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规定,于7月12日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并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系统”完成了统计上报。
8月29日,经綦江篆塘G210整治工程“7·11”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为当事人突发疾病导致伤亡,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程序暂行管理办法》(渝安办〔2016〕53号)有关规定,现对该事故提出核销建议,不作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认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3年9月12日——9月1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23-61271258),也可直接向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23-67511625)。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