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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关于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拟支持项目和储备项目的公示

日期:2023-10-17

根据重庆市商务委等17部门《关于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商务发〔20229号)文件精神和《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度綦江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綦商务发〔20239号)文件要求,经区商务委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同意优化调整部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拟支持项和储备项目,现将调整后项目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20231017—1023日。

公示期间,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商务委反映,通过快递方式寄往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商贸流通科(通讯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交通路59405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1280391)。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1. 2023年綦江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拟支持项目清单

2. 2023年綦江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储备项目清单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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