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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2025年度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情况公示

日期:2025-03-13

各相关参保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30号)要求,我中心根据辖区参保单位上一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缴情况、工伤发生情况等因素,核定了参保单位在本年度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详见附件)。调整后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从2025年1月起执行,并对2025年已征收的工伤保险费进行补退。

请各单位及时核对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情况,如对浮动结果有异议,请在2025年3月20日17时前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参保科(社保大厅105室)提请复核,我中心将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如在该时间节点前无反馈意见,我中心将视为已接受费率浮动结果。

联系电话:023-87260853

附件:綦江区2025年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情况表




重庆市綦江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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