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綦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按照国家水利部印发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编制。
此次划定工作在全面收集和综合分析綦江区2023年“三调数据”、“国土变更调查数据”、“2024年恢复补足耕地”、“三调坡度分级数据”、“城镇村范围”、“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范围”、“2020-2022年现状耕地”、“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三区三线”、“林业调查数据”、“綦江2021-2024年土地整治项目范围图斑”“綦江2019-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范围图斑”等各类地理信息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现场抽样调查和组织区农业农村委、林业局、生态环境局、规划自然资源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磋商意见,最终形成了綦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数据,并已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以《关于印发黔江区等17个区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审核意见的通知》形式复核通过。
2025年8月19日,《綦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经第三届綦江区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此次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包括109个地块(图斑),总面积116.74km²。土地类型主要为林地,林地划入面积为 114.11km²。一级水源保护地划入面积为 2.54km²,总划定面积占全区土地面积的 5.34%。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按地类)
地类 |
綦江全域 |
坡度≥25° |
划定成果 |
林地 |
1117.66 |
568.18 |
116.65 |
草地 |
4.49 |
1.88 |
0.00 |
裸土地 |
0.04 |
0.03 |
0.00 |
合计 |
1122.19 |
640.7 |
116.65 |
按划定面积最大的 5 个乡镇依次为郭扶镇 3353.05hm²、永新镇 2859.59hm²、中峰镇 2047.03hm²、石角镇1140.84hm²、石壕镇 948.29hm²,5 个乡镇总划定面积 103.49km²,占总划定面积 88.72%。各乡镇(街道)中,禁止开垦陡坡地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林地,全区无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草地或裸土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按街镇)
街镇名称 |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²) |
国土面积(km²) |
打通镇 |
154.08 |
122.97 |
东溪镇 |
22.38 |
149.54 |
扶欢镇 |
10.67 |
63.79 |
赶水镇 |
16.4 |
183.29 |
古南街道 |
485.5 |
87.81 |
郭扶镇 |
3353.05 |
175.8 |
横山镇 |
12.42 |
44.65 |
三江街道 |
25.38 |
75.13 |
三角镇 |
444.92 |
111.69 |
石壕镇 |
948.29 |
124.54 |
石角镇 |
1140.84 |
160.94 |
通惠街道 |
7.99 |
62.09 |
永城镇 |
136.68 |
60.2 |
永新镇 |
2859.59 |
238.77 |
中峰镇 |
2047.03 |
80.14 |
合计 |
11665.22 |
1741.35 |
二、成果运用
根据水利部水规总院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后续应用的解答,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仅对开垦种植农作物提出禁止性要求,无相关禁止生产建设项目的要求,开垦种植农作物之外的活动及行为占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后应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后续将建立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动态更新调整机制。
附件:1.重庆市綦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
2.綦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比例尺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