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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日期:2025-08-20

《綦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按照国家水利部印发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编制。

此次划定工作在全面收集和综合分析綦江区2023年“三调数据”、“国土变更调查数据”、“2024年恢复补足耕地”、“三调坡度分级数据”、“城镇村范围”、“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范围”、“2020-2022年现状耕地”、“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三区三线”、“林业调查数据”、“綦江2021-2024年土地整治项目范围图斑”“綦江2019-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范围图斑”等各类地理信息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现场抽样调查和组织区农业农村委、林业局、生态环境局、规划自然资源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磋商意见,最终形成了綦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数据,并已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以《关于印发黔江区等17个区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审核意见的通知》形式复核通过。

2025819日,《綦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经第三届綦江区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此次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包括109个地块(图斑),总面积116.74km²土地类型主要为林地,林地划入面积为 114.11km²。一级水源保护地划入面积为 2.54km²,总划定面积占全区土地面积的 5.34%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按地类

地类

綦江全域

坡度≥25°

划定成果

林地

1117.66

568.18

116.65

草地

4.49

1.88

0.00

裸土地

0.04

0.03

0.00

合计

1122.19

640.7

116.65

按划定面积最大的 5 个乡镇依次为郭扶镇 3353.05hm²、永新镇 2859.59hm²、中峰镇 2047.03hm²、石角镇1140.84hm²、石壕镇 948.29hm²5 个乡镇总划定面积 103.49km²,占总划定面积 88.72%。各乡镇(街道)中,禁止开垦陡坡地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林地,全区无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草地或裸土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按街镇

街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²

国土面积(km²

打通镇

154.08

122.97

东溪镇

22.38

149.54

扶欢镇

10.67

63.79

赶水镇

16.4

183.29

古南街道

485.5

87.81

郭扶镇

3353.05

175.8

横山镇

12.42

44.65

三江街道

25.38

75.13

三角镇

444.92

111.69

石壕镇

948.29

124.54

石角镇

1140.84

160.94

通惠街道

7.99

62.09

永城镇

136.68

60.2

永新镇

2859.59

238.77

中峰镇

2047.03

80.14

合计

11665.22

1741.35

二、成果运用

根据水利部水规总院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后续应用的解答,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仅对开垦种植农作物提出禁止性要求,无相关禁止生产建设项目的要求,开垦种植农作物之外的活动及行为占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后应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后续将建立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动态更新调整机制。

附件:1.重庆市綦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

2.綦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比例尺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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