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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永城镇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日期:2026-04-17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发〔2019167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和重庆市人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万名大学生基层就业支持行动方案〉的通知》(渝人社〔202515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个月。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重庆籍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脱贫人口及低保人员优先考虑)

(二)招聘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不限专业;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股东)、主要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已就业、创业人员;

3.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超过纪律处分有关规定期限的人员;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5.其他不适宜招聘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4204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党的建设办公室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主页、增减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四)资格审查。党的建设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永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进入体检人员自行前往永镇卫生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果交永党的建设办公室。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永城镇党的建设办公室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永城镇人民政府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政府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自行缴纳公益性岗位人员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或试用期内自动放弃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七、其他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永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48489151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

20264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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