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永城镇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发〔2019〕167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和重庆市人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万名大学生基层就业支持行动方案〉的通知》(渝人社〔2025〕15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个月。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重庆籍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脱贫人口及低保人员优先考虑)。
(二)招聘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不限专业;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股东)、主要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已就业、创业人员;
3.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超过纪律处分有关规定期限的人员;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5.其他不适宜招聘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党的建设办公室,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主页、增减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四)资格审查。由党的建设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永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进入体检人员自行前往永城镇卫生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果交永城镇党的建设办公室。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永城镇党的建设办公室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永城镇人民政府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政府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自行缴纳)。公益性岗位人员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或试用期内自动放弃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七、其他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永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48489151。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