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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日期:2026-04-23

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有效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招用、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个月。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重庆户籍(綦江户籍优先)的下列人员:

(1)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3)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4)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人员;

(5)登记失业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员;

(6)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7)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未安置过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拟招聘岗位的工作。

3.国家规定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以内,年龄40周岁以下人员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不限专业。

5.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投资人(股东)、主要人员;

3.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超过纪律处分有关规定期限的人员;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5.其他不适宜招聘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4月28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郭扶镇便民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现场报名。

(二)报名流程

1.提交报名材料。报名表、户口簿(主页、增减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还需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资格审查。便民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说明不符合的原因。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与聘用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郭扶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四)考察

由镇便民服务中心联合各管理主体单位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并将结果告知报名应聘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由郭扶镇人民政府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程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因自动放弃、不服从工作安排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经研究,可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用工管理及劳动报酬

1.公益性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镇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签订合同后,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处罚的,从受到处罚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公益性岗位人员违反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一年内有三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2.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的人员,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薪酬标准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交纳部分由个人负担。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及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条款。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郭扶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48430040        

联系人:钟凤伟

附件:郭扶镇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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