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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简章

日期:2026-05-09

根据《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和《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綦江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綦江人社〔2023〕12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8名,主要在中峰镇人民政府和各村(社区)从事基层便民服务、公共就业创业、社保、社区公共服务等工作。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个月。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綦江籍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应届毕业生及脱贫人口优先考虑)。

(二)招聘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能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3.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安置对象

1. 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已就业的人员;

2.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专(兼)职工作人员;

3. 财政或其他部门已安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工作人员;

4. 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人代表、负责人)、投资人(股东)、主要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已就业、创业人员;

5. 失信被执行人;

6. 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7. 因户籍迁出重庆市等不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8. 已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9. 其他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四、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9日至5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就业窗口。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三)报名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3.户口簿复印件(个人页、增减页、户主页)1份;4.全日制公益性岗位需提交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资格审查: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照岗位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员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五、招聘流程

(一)对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1.面试内容: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应变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报名成功后另行通知。

3.体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前往中峰镇卫生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果交中峰镇便民服务中心。

六、拟聘公示

体检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辖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程序签订书面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办理录用手续。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资按照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自行缴纳)。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元英    联系电话:023-61260206



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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