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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启用綦江区G210界碑非现场治超点的通告

日期:2026-05-11

为加强公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委决定启用綦江区G210线界碑非现场治超点,采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信息,并依法进行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

一、非现场治超点点位

G210线K2322+180

二、处罚依据及标准

1.该系统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定合格,检测所得数据可依法作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处罚证据。

2.经该检测系统检测超限超载的车辆需自行卸载,并主动接受相应处罚。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超限超载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綦江区G210线界碑非现场治超点2026610零时正式启用

请广大货运经营者及驾驶员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合法规范装载运输。

特此通告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5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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