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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K36131649R/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城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1-04 [ 发布日期 ] 2024-01-04

綦江区建筑垃圾处置台账






綦江区建筑垃圾处置台账
序号 必填项 填写公民、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名称,涉及没有名称的个体工商户时填写“个体工商户”。请严格按照相对人证件上的名称填写,如“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不要填写成“重庆轨道集团”      行政相对人名称 必填项 填行政相对人类型: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个体工商户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类别 必填项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名称 必填项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书号 必填项 填写类别: 普通; 特许; 认可; 核准; 登记; 其他; 如为“其他”,需注明具体类别。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登记信息,在登记过程中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许可类别 必填项      许可内容 必填项 格式为“2017/12/30”      许可决定日期 必填项 格式为“2017/12/30”      有效期自 必填项 格式为“2017/12/30”      有效期至 消纳处理场名称 工程地址 消纳处理量(立方米) 处理方式 证件备注 备注
1 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重庆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渝綦城管建处〔2023〕001号 普通 经审查,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符合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相关规定 2023.12.28 2023.12.28 2025.6.9 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建设项目弃土场 綦江区新盛街道气田村七组、德胜村二组 49万立方米 堆填 仅允许接收建筑弃土,不得接收其它垃圾
2 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重庆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渝綦城管建处〔2023〕002号 普通 经审查,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符合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相关规定 2023.12.28 2023.12.28 2027.5.30 食品园区连接道建设工程弃土场 綦江区新盛街道气田村七组、德胜村二组 71万立方米 堆填 仅允许接收建筑弃土,不得接收其它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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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处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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