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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 推进落实非强制性执法

日期:2023-03-27

为科学统筹监管执法方式和力度,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渝城管局发〔202117号)文件要求,綦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格开展“免罚清单”工作,推进落实非强制性执法。

2022218日,执法支队召开了法制培训及违建执法业务培训会,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法制培训会上对城市管理“免罚清单”13类违法行为可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情节进行重点讲解要求各执法队员熟记清单内容以及违法行为可予免罚的适用情节,切实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工作处理能力,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

支队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方式,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消除或者减轻社会危害在行政处罚经办过程中,详细了解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有可适用免罚的情节,严格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不予行政处罚。自实施免罚以来,支队共实施免罚377件,其中占道经营199件,占道停车176件,露天焚烧1件,违规搭建遮阳棚1件。

免罚清单列明了免罚的具体情形,为执法单位不予处罚提供了明确依据,使免罚便于操作,同时减少了争议,打消了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顾虑,降低了行政机关决策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但免罚清单不是简单的免罚,免罚仅仅免除了行政处罚,但并未免除所有责任,执法支队采取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促进、帮助市场主体本身及时履行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责任。免罚清单实施后,执法得到了市民的理解、支持,更愿意主动配合行政机关落实法律要求,更积极主动提升守法合规意识,有利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支队将对执法队员加强教育宣传、加强证据固定。多数轻微违法行为仅“首次免罚”,如首次免罚后再次出现违法,第一次被免罚也将与违法持续时间的长短、造成的社会影响、纠正程度等因素一同被纳入处罚考量,确保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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