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部门>区大数据发展局>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重庆市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版)

日期: 2024-01-18
字体: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规范性文件;

2.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领导简介、分工、机构设置;

3.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季度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统计数据;

4.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政务服务信息;

5.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政策性文件的解读信息;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线上渠道.

1重庆市綦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www.cqqj.gov.cn

2微信公众号:西部信息安全谷。

2.线下渠道。

1重庆市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公示栏;

2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首先要确定制作该信息的行政机关。由于各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制作相关政府信息,因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行政机关具体职责可在相应政府网站查询。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綦登路1号城市交通综合体附665-1(陆海传綦数据谷A5层)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送。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綦登路1号城市交通综合体附665-1(陆海传綦数据谷A5层)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23-48618361;邮政编码:401420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4.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綦登路1号城市交通综合体附665-1(陆海传綦数据谷A5层);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48618361

四、监督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