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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0271/2024-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宏观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执行有关价格和收费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贯彻执行《重庆市定价目录》,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财政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汇总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市级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有关管理办法。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推动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依法办理区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审批、核准事项。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相关部门拟订产业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承担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区级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应急调控、军粮供应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

    (十三)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领导及分工

张  智(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委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负责统筹争资争项工作,蟠指办、南指办、綦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办工作。负责党群、干部人事、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离退休干部,工会,价格管理等工作,分管党群科、价格管理科

张光伦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价格认证粮食管理、粮油安全、安全稳定、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等工作。分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价格认证中心、粮油科(粮油质量检测站)。

梅元刚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综合体制改革、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数字社会,招投标文件审查政府采购文件编制綦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等工作。分管国防动员科、人防指挥中心体改科审查科、评审中心、政府采购科,负责綦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办工作

鄢李军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负责财务后勤管理,固定资产投资、节能监察重大项目管理经济运行新能源发展规划、风电和光伏项目建设EOD项目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投资管理科、重大项目管理科、经济信息中心、新能源科

牟万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负责发展战略和规划、农业林业水利气象项目管理、区域合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产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工作。分管综合科、产业科、政务服务科、交易科。

    三、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职责

(一)办公室(党群科)。职责: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财务、人事、党建、信访、宣传、统战、工会、青年、妇女、政务公开、离退休人员管理、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重点工作、建议提案议案、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办理的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管理工作;牵头机关承接的创建工作;协调机关后勤事务。

(二)综合规划科。职责:负责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提出重大政策建议;负责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计划执行管理;负责分析研判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政策建议,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工作;负责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大开发、渝黔合作、支点城市建设、綦万“三化”发展、新时代乡村振兴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类项目管理;承担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三)体制改革科。职责: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负责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民营企业重点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改革和城乡融合发展试点改革工作;联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开展国家和市级改革示范试点工作。

(四)投资管理科。职责:负责编制政府投资项目规划、投融资规划,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政府投融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的安排、平衡;牵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策划、滚动储备、向上争取工作。负责市政、交通、政法、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能源、生态环境等行业类项目管理,负责园城(平台公司)项目管理;负责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项目管理;负责全区节能、能耗强度目标“双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和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等工作;负责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牵头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负责民生实事、民心工程类项管理;负责项目策划专班的管理;牵头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

(五)重大项目管理科。职责:负责重大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编制;负责全区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重大项目综合管理、调度协调、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重大项目策划和专家智库的管理;负责我委承接的重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系蟠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工作。

(六)政务服务科。职责:负责权限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核准;负责权限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概算、投资管控调整等审批工作;负责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工作;负责非学历培训机构备案;统筹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七)产业发展科(粮油管理科)。负责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产业体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措施,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和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做大做强;负责统筹推进老工业区调整改造,工业行业类项目储备、前期协调、建设推进和向上争取;牵头全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系全区粮食管理和招商引资工作。

(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职责:负责组织拟订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范本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范本;负责依法办理区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审批、核准事项;负责审核国有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指导性修改意见;负责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备案;负责依法在指定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监督招标公告发布;负责监督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合同签订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负责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集中设立和管理招标投标承包商库;负责对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招标文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受理区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国有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联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九)价格管理科。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价费政策;依据《重庆市定价目录》开展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定调价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负责拟订政府定价的地方经营性收费目录;负责按权限制定并管理实施重要的公益性服务和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并负责组织相关价格听证;负责监测预警预告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负责组织开展重要农产品的成本调查,按规定组织开展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或成本监审。

(十)国防动员科。职责:负责国防动员综合协调、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动员准备、潜力资源、新域新质、网信数据、训练演练、组织实施、督导落实和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组织实施等,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等。

(十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职责:承担交易公告发布、交易结果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符合性检查并提出指导性修改意见;负责评标专家库的运行维护、监督评标专家的抽取。协助主管部门对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培训、服务。受招标人委托,承担投标保证金代收待退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监督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承担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区产业发展中心。职责:协助主管部门制订全区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性文件和实施意见,供区委、区政府决策;配合主管部门落实产业发展规划;承担重要产业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产业项目的协调、跟踪、建设的具体事务;参与产业基地规划、高新区建设推进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参与拟订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和政策,协调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根据职责权限,拟订项目建设、投资、价格、能源等领域信用建设相关制度和标准;负责引导、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拟订激励政策和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完善奖励机制,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负责协调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区价格认证中心。职责:负责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及仲裁案件及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走私物、是固定损、工程造价、股票、证券及无形资产等各类涉案标的)的价格鉴定;负责价格行为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价格纠纷调解;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职责: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概算提出初步评审意见,作为主管部门审批项目的依据;负责宣传贯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协助财政、审计部门搞好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审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区粮油质量监测站。职责:负责全区粮食管理;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区级储备粮油管理,提出粮油储备规划及购销、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粮食统计、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审查、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督检查,负责粮食经营者收购和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检验能力的培训、教育;负责粮食贸易出证、索证及检查验收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收集报送粮食质量安全信息,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和意见;负责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与品质监测;负责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对“放心粮油”的质量监督等工作。

(十六)重庆市綦江区人防指挥通信中心。职责: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修订人民防空袭方案并落实相关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防空指挥通信信息系统及区级人防指挥场所的建设维护管理,落实人民防空战备值班执勤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保障及日常的训练演练;负责人民防空训练演练工作,组织、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组建及训(演)练工作,牵头、指导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人民防空应急支援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和防护措施,按规定监督、指导相关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负责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建设和维护管理,以及防空警报试鸣及发放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政策法规、知识技能宣传教育,承担“人民防空进社区”等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到镇(街道)综合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保障和运行维护;负责人防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公共老旧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通惠大道红星国际广场A座20-21层。

(二)邮政编码:401420

(三)办公电话:023—48662278,节假日值班电话:023—48662278,政务公开电话:023—48662278,监督投诉电话:023—48668506

(四)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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