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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0271/2023-00227 | [ 发文字号 ] | 綦发改审批〔2023〕29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4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8 |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沙溪公园儿童乐园改造项目概算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沙溪公园儿童乐园改造项目概算的请示》(綦园管文﹝2023﹞7号)及工程概算书收悉。根据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意见,原则同意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概算所采用的原则、方法和定额,现将该项目投资概算审查如下:
一、项目业主:重庆市綦江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二、建设地点:綦江区文龙街道沙溪路。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沙溪公园内,改造硬质景观约3000平方米, 改造绿化景观面积约2000平方米,增加儿童游乐设施、科普设施、护栏、彩虹步道等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143.6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35.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6万元,基本预备费1.42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投资。
五、建设工期:2个月
六、招标核准:与工程建设有关,未达到招标限额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和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发包,按綦江府办发〔2021〕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预算、评估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国家规定的必须招标限额以下且在国家规定的必须招标范围之外的,按綦发改〔2021〕17号执行,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使用。
八、本项目为实施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规范〔2021〕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大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力度,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该项目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如需对本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綦江府发〔2022〕16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及社会效益的有效发挥。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