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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0271/2024-00073 [ 发文字号 ] 綦发改审批〔2024〕5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4-15 [ 发布日期 ] 2024-04-16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重庆市綦江区中心城区幼儿园托育建设工程概算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沙溪小学

    你单位《关于申请重庆市綦江区中心城区幼儿园托育建设工程概算核定的函(沙溪小学〔20244工程概算书收悉。根据相关文件及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概算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中贝天丰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概算所采用的原则、方法和定额,现将该项目投资概算审查如下:

一、项目业主:重庆市綦江区沙溪小学

二、建设地点:綦江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包括沙溪片区幼儿园、石角幼儿园及三江幼儿园改造,其中沙溪片区幼儿园改造范围为一层装修、水电安装及消防暖通等;石角幼儿园改造包括首层厕所改造、室外沙池及种植区改造等;三江幼儿园改造包括室内运动场、室外运动场改造等内容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34.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89.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99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1.1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区级财政。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与工程建设有关,未达到招标限额勘察、设计、监理服务和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的发包,按綦江府办发〔2021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预算、评估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国家规定的必须招标限额以下且在国家规定的必须招标范围之外的,按綦发改〔2021〕17号执行,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使用。

八、该项目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如需对本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綦江府发〔202216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及社会效益的有效发挥。

九、本项目为推广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规范〔2021〕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大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力度,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具体吸纳参与工程建设的当地群众人数、劳务报酬发放总金额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明确内容组织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4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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