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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0271/2025-00116
- [ 发文字号 ]
- 綦发改投〔2025〕4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4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重庆市綦江区全国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及绿色产业转型EOD项目采煤沉陷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原紫龙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审查意见的复函
重庆綦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定重庆市綦江区全国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及绿色产业转型EOD项目采煤沉陷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原紫龙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函》(綦创司函〔2025〕11号)及工程概算书收悉。根据相关文件及重庆中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概算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编制概算所采用的原则、方法和定额,现将该项目投资概算核定如下:
一、项目业主:重庆綦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原紫龙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占地面积约1519.20㎡,处理规模为2250 m³/d,处理工艺设计为“跌水曝气+混凝沉淀”,工艺流程如下:集水井+水质监测+跌水曝气+一级反应沉淀+二级反应沉淀+三级沉淀+生态沟+流量渠(水质监测),处理后的出水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相关因子及限定值要求。矿井涌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采用“污泥池+叠螺污泥脱水机”进行脱水,脱水后污泥统一运送至专业机构进一步处置。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34.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3.02万元,建设项目其他费用61.05万元,预备费30.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五、建设工期:6个月。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施工和设计、勘察、监理等服务,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限额以下项目发包,按綦江府办发〔2024〕4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预算、评估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国家规定的必须招标限额以下且在国家规定的必须招标范围之外的,按綦发改〔2021〕17号执行,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使用。
八、该项目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如需对本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綦江府发〔2022〕16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及社会效益的有效发挥。
九、本项目为推广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规范〔2021〕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大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力度,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具体吸纳参与工程建设的当地群众人数、劳务报酬发放总金额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明确内容组织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