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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0271/2025-00135
- [ 发文字号 ]
- 綦发改审批〔2025〕233号
- [ 主题分类 ]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8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0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三江街道农村安全公路建设工程(大垭村李家湾支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三江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三江街道农村安全公路建设工程(大垭村李家湾支路)立项申请的函》(三江街函〔2025〕83 号)收悉。该项目已列入綦江区2025年政府投资计划,经我委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509-500110-04-01-612346
二、项目名称:三江街道农村安全公路建设工程(大垭村李家湾支路)
三、项目单位:三江街道办事处
四、建设地点:三江街道大垭村12组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将原有2千米泥结石道路硬化为4.5米宽、20厘米厚C30混凝土路面,同时建设排水工程,会车道工程,安全防护工程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17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其他要求:该项目应当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请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赈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工作的通知》(渝发改振兴〔2025〕785号)等文件规定,尽可能多地吸纳当地群众就近务工,且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财政资金的20%。
接文后,请积极完善相关建设条件,待办理完相关前期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如需对本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綦江府发〔2022〕16号文件的要求办理。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