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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0271/2025-00141
  • [ 发文字号 ]
  • 綦发改审批〔2025〕239号
  • [ 主题分类 ]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8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0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石壕镇农村安全通道建设工程(罗李学校至朝门公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石壕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石壕镇农村安全通道建设工程(罗李学校至朝门公路)项目建议书的函》(石壕府函〔2025〕139 号)收悉。该项目已列入綦江区2025年政府投资计划,经我委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509-500110-04-01-772701

二、项目名称:石壕镇农村安全通道建设工程(罗李学校至朝门公路)

三、项目单位石壕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石壕镇罗李村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将原有2.35千米泥结石道路硬化为4.5米宽、20厘米厚C30混凝土路面,同时建设排水工程,会车道工程,安全防护工程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199.75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其他要求:该项目应当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请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赈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工作的通知》(渝发改振兴〔2025785号)等文件规定,尽可能多地吸纳当地群众就近务工,且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财政资金的20%

接文后,请积极完善相关建设条件,待办理完相关前期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如需对本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綦江府发〔202216号文件的要求办理。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9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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