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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33941297K/2021-00082 | [ 发文字号 ] | 綦公函〔2021〕202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公安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7-16 | [ 发布日期 ] | 2021-07-16 |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复函
綦公函〔2021〕202号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复函
张春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东部新城部分道路路口安全隐患的建议》(第23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因东部新城的道路路口均为平交路口,随着车流量、人流量的增加,红绿灯的建设需求越来越迫切,只有红绿灯建设好后方能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
目前,通惠大道、滨河大道已完成中央隔离护栏建设,最大限度避免了行人横穿公路带来的安全隐患。体育中心路口、万达广场路口已完成红绿灯设计及预算,并提交东部新城管委会,由城投公司出资建设,目前已进入招标程序。
此复函已经刘波常务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2021年7月16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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