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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33941297K/2021-00083 | [ 发文字号 ] | 綦公函〔2021〕203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公安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7-16 | [ 发布日期 ] | 2021-07-16 |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84号建议的复函
綦公函〔2021〕203号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84号建议的复函
胡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主干公路过街斑马线无红绿灯处安装开关按键式智能红绿灯的建议》(第284号)的收悉。经与区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九龙大道人行横道路口现均已设置红绿灯控制。
二是沙溪路存在天星酒楼路口与消防支队路口无灯控设施的问题,区公安局已经联系区城市管理局在此处设置红绿灯。现已制定方案,下一步由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
三是对于安装开关按键式智能红绿灯的问题,区公安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到已经安装开关按键式智能红绿灯的主城考察,准备在适当的无灯控设施的路口,协调区城市管理局进行试点安装。
此复函已经刘波常务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2021年7月16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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