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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33941297K/2021-00096 [ 发文字号 ] 綦公函〔2021〕211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复函

綦公函〔2021211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复函

赵小平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云天华轩小区后门至天星大道路口处安装道路监控设备的提议》(第19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在云天华轩小区后门至天星大道路口路段,协调城管局增设电子抓拍系统。

二是在该区域合理规划停车位,规范车辆停放,目前城管局停车场建设方案已经报批,等待实施。

三是加大整治力度,高峰时段安排警力疏导交通。

此复函已经刘波常务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2021716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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