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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5-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等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qj.gov.cn)下载,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交通路29号;邮编:401420;咨询电话:023-85883015)。

一、概述

2019年,綦江区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依照2019415日国务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接受群众监督、融洽警民关系的重要载体,依托区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机关各办事窗口等传统阵地和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安綦江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高效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19 418日,区公安局按照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网站整合及域名规范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1913号),区公安局不单独开设政务网站,统一通过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44

4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4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发布、更新速度还不够及时、全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在信息发布的数量上、质量上有待加强和规范,对群众迫切需要的行政事项类信息应准确公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信息发布优化升级。着力围绕工作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全面、准确的发布政策解读、规范文件、民生服务、警务工作等相关信息,更好地服务群众。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按照2019415日国务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和机制。包括信息发布机制、信息审核机制、信息统计机制等。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2020115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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