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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日期:2026-07-15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办理徐某某被骗案中查明,受害人徐某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26822013500463751(户名:吴世聪,归属行:江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开户行: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南门支行),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徐某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7月15日

(联系人:彭警官,联系电话:85883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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