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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37366Q/2024-00901 | [ 发文字号 ] | 綦江石壕不动产继承询异(2024)年字第(24)号 |
[ 主题分类 ] | 变更登记(延续、保留、转移)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9 |
綦江区不动产继承询异公告(2024)年字第(24)号
綦江区不动产继承询异公告
綦江石壕不动产继承询异(2024)年字第(24)号
现有位于綦江区石壕镇高*村7组(权属依据:207房地证2028J字第2295号)不动产,根据继承程序,上述不动产100%份额为被继承人遗产,由刘*云继承并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进行公告询异。如对前述申请行为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21日之前)向我局书面提出异议(异议送达地址:石壕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联系电话:81713947)。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即按照相关规定,将上述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特此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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