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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登记公告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37366Q/2025-01093
- [ 发文字号 ]
- 綦江三江不动产继承(2025)第(30)号
- [ 主题分类 ]
- 变更登记(延续、保留、转移)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3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3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綦江三江不动产继承(2025)第(30)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綦江三江不动产继承(2025)第(3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江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联系方式:48208297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李*兰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罗*村4组 |
J213房地证(2015)字第2292号 |
霍*芳 |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