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公开出让公告綦建矿出字〔2023〕2号

重庆市綦江区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公开出让公告
綦建矿出字〔2023〕2号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予以公告,竞买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09时-2023年10月24日17时。以下两宗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09时-2023年11月9日17时。本次公开出让的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采用现场交易,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到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索取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并报名。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4层,联系电话:48671209,联系人:张老师。
本次公告同步发布的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网站:https://www.cqggzy.com/qijiangweb/、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www.cqqj.gov.cn/bm/qghzrzyj/。
序号 |
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暂定名) |
地理位置 |
矿种 |
资源储量 |
矿产资源利用收益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綦江区石角镇石河村2组茶山垭口至封安书段泥结石公路180米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石河村2组 |
砂岩 |
1.9767万吨 |
15.21 |
15.21 |
2 |
綦江区采煤沉陷区永庆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 |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 |
砂岩 |
10万吨 |
88.87 |
88.87 |
备注:
一、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出让人: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号,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5890022。
二、竞买保证金缴存银行
户名: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綦江支行 账号:108812727935。
户名: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南州支行 账号:120701040001222。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17时。如成功竞得,已交纳的保证金可抵作矿产资源利用收益,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由竞得人向重庆市綦江区税务局申报,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1至6号,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交纳相关费用;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在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三、矿产资源利用收益交纳方式:详见《竞买须知》。
四、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凡未纳入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限制或禁止“黑名单”的营利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公开交易。
五、风险提示:
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投资存在有一定的风险,为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剩余矿产资源量与实际资源量有差距的风险。
六、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利用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綦江区石角镇石河村2组茶山垭口至封安书段泥结石公路180米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竞买须知
綦江区石角镇石河村2组茶山垭口至封安书段泥结石公路180米工程建设项目位于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石河村2组,该项目有剩余矿产资源,为合理有效利用矿产资源,规范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产生的砂石土等矿产资源的有效利用,防止工程建设项目矿产资源乱倒乱弃占用破坏耕地以及借工程建设名义违法开采、销售矿产资源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正常秩序,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五部委《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和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发改价调〔2021〕4号)、《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砂石资源利用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进行网上公开出让。
本次公告网址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网站:https://www.cqggzy.com/qijiangweb/、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s://www.cqqj.gov.cn/bm/qghzrzyj/。
此次綦江区石角镇石河村2组茶山垭口至封安书段泥结石公路180米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一、出让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一)公告时间:2023年9月21日09时-2023年10月24日17时
(二)挂牌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时-2023年11月9日17时;
(三)工程建设项目名称(暂定名):綦江区石角镇石河村2组茶山垭口至封安书段泥结石公路180米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
(四)地理位置: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石河村2组;
(五)矿产资源利用收益起始价:15.21万元;
(六)矿种:砂岩;
(七)剩余砂岩资源:1.9767万吨。
二、出让人、有关机构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及承办机构
本次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出让人为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出让承办机构为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出让人及有关机构联系方式
1、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号,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5890022。
2、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4层,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48671209。
三、竞买申请人准入条件
凡未纳入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限制或禁止“黑名单”的营利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公开交易。
四、报名申请
(一)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09时-2023年10月24日17时。
2、报名地点: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4层。
3、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48671209。
(二)报名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持下列相应文件提出竞买、竞投申请。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接受传真件、邮件、电子邮件等竞买申请,提交复印件的应于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
1、《竞买申请书》(原件1份)(附件一);
2、《竞买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二);
3、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6、竞买申请人签署意见的《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竞买须知》(原件1份)。
(三)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相关规定
1、竞买保证金的交纳:该宗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保证金为15.21万元(大写:壹拾伍万贰仟壹佰元整 ),竞买申请人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向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 年10月24日17时。缴款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帐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帐的,不予受理报名。
用户名: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綦江支行
账号:108812727935。
用户名: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南州支行
账号:120701040001222。
2、如成功竞得,已交纳的保证金可抵作矿产资源利用收益,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由竞得人向重庆市綦江区税务局申报,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1至6号,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交纳相关费用;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在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四)竞买人资格确定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6日,交易平台将资格确认结果以书面方式告知报名者。
(五)交易平台应当按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交易,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出让人、竞买人参加。
五、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出让方式及时间
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采用挂牌方式出让,交易平台在挂牌起始时间前,将挂牌时间以书面方式告知竞买人。
竞买人在挂牌时间内填写报价单报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交易平台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挂牌期限届满,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当有两个及以上的竞买人参与报价时,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竞价在最高报价的基础上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低于起始价的5‰,即0.076万元。
挂牌程序及竞得方式按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如在挂牌程序中,本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因监管部门要求需终止交易行为的,在告知竞买申请人后,退还竞买申请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成交确认
挂牌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与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现场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出让成交确认书》。
七、结果公示
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网站:https://www.cqggzy.com/qijiangweb/、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www.cqqj.gov.cn/bm/qghzrzyj/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矿产资源利用收益交纳
该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出让交纳的保证金,成交后转为矿产资源利用收益。
九、交易中止或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发布中止或者终止交易公告,并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活动:
(一)出让人提出中止或者终止交易的;
(二)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活动的;
(三)因相关政策原因有重大影响的;
(四)依法应当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十、违约责任
(一)在竞买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无条件放弃参与竞买的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已交纳的保证金,如该宗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在以后的公开交易后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差额部分由违约责任人赔偿,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备忘录。
1、竞得人拒签或未按本《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竞买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买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交易秩序或骗取交易结果的;
3、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得资格的;
4、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其他违背法律法规、《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的规定的行为。
5、竞得人未按本《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的要求支付矿产资源利用收益、其他补偿费用;
(二)竞得人须按照出让公告、须知要求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向项目业主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处置利用合同》。若逾期未提交签订合同申请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出让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另行出让该宗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申请资料如下:
1、处置利用合同签订申请书(原件1份);
2、成交确认书(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5、法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6、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7、按照成交结果完善的《处置利用合同》签章件6份(原件)。
(三)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充分理由证明其违约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
十一、注意事项
(一)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投资存在有一定的风险,为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剩余矿产资源量与实际资源量有差距的风险;
(二)参加竞买的人员,应遵守竞买的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十二、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竞买人声明: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
2023年 月 日
附件一:《竞买申请书》
附件二:《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竞买承诺书》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处置利用成交确认书》模板
綦江区采煤沉陷区永庆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竞买须知
綦江区采煤沉陷区永庆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位于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该项目有剩余矿产资源,为合理有效利用矿产资源,规范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产生的砂石土等矿产资源的有效利用,防止工程建设项目矿产资源乱倒乱弃占用破坏耕地以及借工程建设名义违法开采、销售矿产资源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正常秩序,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五部委《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和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发改价调〔2021〕4号)、《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砂石资源利用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进行网上公开出让。
本次公告网址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网站:https://www.cqggzy.com/qijiangweb/、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www.cqqj.gov.cn/bm/qghzrzyj/。
此次綦江区采煤沉陷区永庆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一、出让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一)公告时间:2023年9月21日09时-2023年10月24日17时;
(二)挂牌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时-2023年11月9日17时;
(三)工程建设项目名称(暂定名):綦江区采煤沉陷区永庆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
(四)地理位置: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
(五)矿产资源利用收益起始价:88.87万元;
(六)矿种:砂岩;
(七)剩余砂石资源:10万吨。
二、出让人、有关机构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及承办机构
本次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出让人为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出让承办机构为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出让人及有关机构联系方式
1、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号,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5890022。
2、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4层,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48671209。
三、竞买申请人准入条件
凡未纳入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限制或禁止“黑名单”的营利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公开交易。
四、报名申请
(一)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09时-2023年10月24日17时。
2、报名地点: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4层。
3、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48671209。
(二)报名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持下列相应文件提出竞买、竞投申请。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接受传真件、邮件、电子邮件等竞买申请,提交复印件的应于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
1、《竞买申请书》(原件1份)(附件一);
2、《竞买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二);
3、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6、竞买申请人签署意见的《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竞买须知》(原件1份)。
(三)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相关规定
1、竞买保证金的交纳:该宗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保证金为88.87万元(大写:捌拾捌万捌仟柒佰元整),竞买申请人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向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 年10月24 日17时。缴款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帐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帐的,不予受理报名。
用户名: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綦江支行
账号:108812727935。
用户名: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南州支行
账号:120701040001222。
3、如成功竞得,已交纳的保证金可抵作矿产资源利用收益,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由竞得人向重庆市綦江区税务局申报,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1至6号,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交纳相关费用;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在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四)竞买人资格确定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6日,交易平台将资格确认结果以书面方式告知报名者。
(五)交易平台应当按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交易,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出让人、竞买人参加。
五、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出让方式及时间
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采用挂牌方式出让,交易平台在挂牌起始时间前,将挂牌时间以书面方式告知竞买人。
竞买人在挂牌时间内填写报价单报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交易平台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挂牌期限届满,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当有两个及以上的竞买人参与报价时,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竞价在最高报价的基础上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低于起始价的5‰,即0.45万元。
挂牌程序及竞得方式按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如在挂牌程序中,本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因监管部门要求需终止交易行为的,在告知竞买申请人后,退还竞买申请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成交确认
挂牌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与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现场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出让成交确认书》。
七、结果公示
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网站:https://www.cqggzy.com/qijiangweb/、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www.cqqj.gov.cn/bm/qghzrzyj/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矿产资源利用收益交纳
该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出让交纳的保证金,成交后转为矿产资源利用收益。
九、交易中止或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发布中止或者终止交易公告,并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活动:
(一)出让人提出中止或者终止交易的;
(二)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活动的;
(三)因相关政策原因有重大影响的;
(四)依法应当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十、违约责任
(一)在竞买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无条件放弃参与竞买的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已交纳的保证金,如该宗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在以后的公开交易后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差额部分由违约责任人赔偿,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备忘录。
1、竞得人拒签或未按本《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竞买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买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交易秩序或骗取交易结果的;
3、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得资格的;
4、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其他违背法律法规、《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的规定的行为。
5、竞得人未按本《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的要求支付矿产资源利用收益、其他补偿费用;
(二)竞得人须按照出让公告、须知要求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向项目业主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处置利用合同》。若逾期未提交签订合同申请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出让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另行出让该宗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申请资料如下:
1、处置利用合同签订申请书(原件1份);
2、成交确认书(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5、法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6、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7、按照成交结果完善的《处置利用合同》签章件6份(原件)。
(三)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充分理由证明其违约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
十一、注意事项
(一)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投资存在有一定的风险,为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剩余矿产资源量与实际资源量有差距的风险;
(二)参加竞买的人员,应遵守竞买的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十二、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竞买人声明: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
2023年 月 日
附件一:《竞买申请书》
附件二:《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矿产资源竞买承诺书》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处置利用成交确认书》模板
綦江区石角镇石河村2组茶山垭口至封安书段泥结石公路180米工程建设项目.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