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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委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要求执行,指定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审核、保密等各项程序,严格信息发布流程,强化监督机制,促使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信息公开原则,凡是涉及金融机构、企业利益和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一律进行公开。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委累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其中,公开其他政策文件数1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数1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3条,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数46条。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数137条,主要为非法集资信息、其他业务动态类信息、政策法规类文件、常见金融陷阱解析、金融知识普及类等信息。全年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一是依托单位政务公开栏、报刊杂志、宣传手册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綦江金融”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动态,切实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以便接受群众监督。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顺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网站,按照标题、文号、主题关联词等方式进行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政府网站责任清单,对公开信息进行“三审三校”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委门户网站正式开通,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统一标准、规范内容,做好常态化更新和发布。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召开政府信息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协调有关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合力共为的局面。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强化监测预警,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通过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方式仍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深度不够;二是政务信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对公开与不公开的把握还够不准确,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制度和相关配套措施还不健全,公开信息质量不高,需要完善;四是政策解读可读性不够强,解读形式单一,以文字居多,结合图表、视频等较少,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上诉问题,下一步我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及时公开力度。坚持以《条例》为标准,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加强对政务信息按时公开、重大政务及时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我委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流程,按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公开目录,并做到及时调整更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定期上传、公开信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

二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结合我委工作特点,逐步制定符合我委实际工作情况的相关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工作透明度;同时抓好政务公开学习和培训,组织全体员工集中统一进行学习《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途径。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的基础上,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大力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挖掘新的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国资委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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