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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22XG/2026-0000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交通运输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1-06
  • [ 发布日期 ]
  • 2026-01-06

关于依法注销程昌伦等26户道路运输业户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各道路运输企业及相关经营者

为切实强化道路运输业户管理,消除道路运输运营中的隐患,现对我区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业户进行清理。经查,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共有程昌伦等26户道路运输业户超过180日不投入运营(详见附件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三条及《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现依法注销上述道路运输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请上述货运业户经营者或所有者,于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将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至原发证机关(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综合窗口,地址:綦江区通惠大道69号,联系电话:023-48602639逾期未交回自动失效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1.截止2025年12月31日零辆车超过180日注销业户明细表(26户)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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