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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22XG/2023-000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交通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1-04 [ 发布日期 ] 2023-01-05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预下达 2023 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通组通畅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市、区两级“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和 2023 年全区交通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将 2023 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通组通畅工程建设计划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计划

预安排 2023 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通组通畅工程建设计划为 140 公里。项目详见附件。

二、补助标准

4.5 米宽通畅工程按 50 万元/公里实施补助。

三、相关要求

(一)本批次计划中所有项目,请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前期手续,避免因相关问题导致项目不能实施。

(二)本批次计划中,2023 5 31 日前不能完成招投标的,建设计划自动取消,其相应指标调整到有需求、且积极性更高的街镇予以实施。

(三)2023 6 30 日前,以往批次计划项目未完工或本批计划项目未开工的,下一批计划不再下达。

(四)本批次计划项目完成截止时间为 2023 7 31 日,完成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交通局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通组通畅工程项目相关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六)各街镇要严格按照綦江区通组通畅工程建设标准和下达计划里程及备案路线航迹,迅速组织实施建设,控制好建设规模,严禁少批多建,对未经批准擅自增加的建设里程一律不予补助。同时,各街镇还需加强工程建设程序、质量、进度、安全、资金管理,确保工程优质高效。

綦江府办〔2023〕2号附件:綦江区2023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通畅工程建设计划表 (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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