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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2750076936P/2021-0011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2-14
  • [ 发布日期 ]
  • 2021-12-14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綦江区首批“三名工作室”建设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同意《綦江区首批“三名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人才工作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教育

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

綦江区首批“三名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教育系统干部、班主任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利用现有优秀校长、班主任和教师资源,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的专业人才,深入推进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綦江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育若干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綦委组〔2019〕45号)、《重庆市綦江区教师培养行动计划(2020-2022年)》(綦教〔2020〕51号)文件要求,结合綦江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綦江区委人才办、区教委决定组建首批周期为3年的以綦江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姓名命名的工作室(以下简称“三名工作室”)。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学校管理、班级育人和教学实践等工作,通过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以下简称“三名工作者”)的团队合作、实践反思、指导引领,塑名师、创名校、育新人,促进优秀人才的进一步成长。

(二) 主要目标

本批次“三名工作室”旨在打造1-2名名校长、2-4名名班主任、7-10名名师、共10-16名优秀工作室主持人,并以他们为核心,培养造就一批优秀后备人才,瞄准前沿,实践探索,破解难题,共同发展。具体目标如下: 

1.通过“三名工作室”的组建,进一步挖掘“三名工作者”蕴涵的潜在资源,提升他们的理论和实践水平,扩大影响范围,促进“三名工作者”向更高层次发展,涌现一批在全市、全国知名的校长、班主任和教师。

2.通过“三名工作室”平台,培养一批理论水平高、教学业务精、创新能力强的骨干教师、班主任和校长,形成“三名工作者”后备梯队,使部分教师成长为特级教师、市级区级学术技术、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骨干校长,并影响和带动綦江区教师、班主任和校长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3.通过“三名工作室”成员的共同努力,形成一批在学校管理、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科研实践方面的经验和成果,并在不断实践、总结、完善的基础上进行推广。 

二、资格条件

(一)工作室主持人

1.思想政治条件。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带头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自觉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学习中严于律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基本资格条件。首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须为市中小学特级教师;首批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须为市级及以上骨干校长,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并任校长10年以上;首批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须为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并任班主任6年以上,近3年仍在任班主任;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未来三年内仍在职在岗。

3.业务技能条件

(1)善于学习,锐意改革,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2)管理、教育、教学、教研业绩突出。近5年内有开设一定级别的研讨课、示范课、交流讲座等,并获好评; 或近5年内有区级及以上教学技能、优质课、创新实践活动等方面综合及单项的表彰; 或教师任教科目、班主任所带班队、校长任职学校的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师生各方面素质大幅提高,得到同行认可及有关部门的表彰。

(3)认真科研,成绩显著。工作室主持人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近5年内,在省级及其以上报刊发表管理教育教学论文3篇;论文获市级一等奖;主研或主持一项区级及以上课题。

4.能有效组织教研活动,并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5.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

(二)工作室成员

1.名校长工作室成员:

工作室成员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正职校长和城区学校副校级干部。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

(2)办学理念较为先进,取得一定办学成效,在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得到同行及社会的肯定和认同。

(3)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曾主持区级以上教改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或曾获区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 

(1)热爱班主任工作,敬业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深受学生爱戴,曾评为区级及以上优秀(先进)班主任。

(2)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积极向上,富有钻研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好的发展潜质。

(3)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5岁。

3.名师工作室成员:

(1)长期坚持教育教学一线,主讲课程有较高水准,学生评价好,得到同行认可,曾被评为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学科名师、市级骨干教师、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员、区级名师、学科首席教师、或获得过区(县)级现场赛课一等奖及以上。

(2)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积极向上,富有钻研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好的发展潜质。

(3)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5岁。

(三)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推选:受党纪政务处分;师德师风存在严重问题被投诉或举报,经查证属实记师德师风不良记录及以上处理者;发生负次要及以上责任教学事故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三、工作室主要任务

(一)人才培养:成立10-16个工作室,每个工作室培养10-15名成员,使他们成为在全区教育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管理、教育、教学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工作室成员的辐射引领作用,开展师徒结对活动,形成人才梯队;建立工作室所有人员的专业成长档案,为其他教师的成长提供范例。

(二)学术研究:开展基于管理、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研究,为相应工作中的难题提供参考依据和解决办法;做好对研究领域前沿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学习工作,形成纸质和电子资源库;确立工作室发展目标,建立工作室活动体系,每月举行一次主题集中交流活动,每位成员发言并做好记录;每学期每个学员至少执教1-2次区级或校级间研究课、公开课等;每学期阅读、研讨一本教育教学专著,撰写心得体会;在实践基础上,开展学校及班级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论文撰写、课题研究及专著编写等工作。

(三)推广总结:在总结形成一定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每学期至少两次(城区、乡镇各一次)深入学校、班级、课堂,指导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工作;周期内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全区主题式课改研讨会;每学年及周期结束时撰写一篇工作综述(内容包括指导过程和感悟、学习经历和收获、所接触学校和老师的不足与亮点、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自我反思等),为往后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四、组建程序与方法

(一)确定工作室主持人

“三名工作室”主持人由区教委组织科、人事科、基教科、体卫艺科等相关科室、区教科所提出建议人选,由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同意后报区委人才办确定。

(二)批准公布

工作室主持人建议人选经区委人才办同意后,发文公布。

(三)挂牌运行

由区委人才办、区教委授予“綦江区XXX(以主持人姓名命名的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工作室”称号,并在主持人所在单位挂牌,主持人依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开展成员招募和工作室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条件保障

1.“三名工作室”挂牌单位应安排一名单位领导主管协调该项工作,为该工作室设置必要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包括电脑及网络条件),并与主持人协商做好工作室文化布置。

2.“三名工作室”成员所在单位应为工作室提供其他必要的便利条件。

(二)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由区委人才办、区教委资助各工作室业务活动工作经费,划拨到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专款专用,每学年5万元,连续3年。

2.经费用途。业务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工作室的建设、添置书籍资料、课题研究、专题研讨、邀请专家指导及交流考察学习、参加学术会议、成果发表和出版等。补助各工作室主持人开展指导活动经费每月1000元(在工作经费中列支)。

3.经费使用。各工作室经费要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有计划地支出,工作室主持人审签后由工作室所在单位专项列支,区教委财审科定期对工作室进行收支审计。

六、组织管理与考核奖惩

(一)组织管理

“三名工作室”由区委人才办、区教委负责组织工作室实施、协调和经费落实等工作,由区教科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检查工作开展、学习、研讨、培训等情况),并按工作室考核方案和细则于每学年末对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进行考核评价等。

(二)考核奖惩

1.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在一个工作周期内,按有关评估标准,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个别访谈、过程跟踪、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依据工作室主要任务分类进行。  

2.工作室成员的日常考核由各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学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由工作室主持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教科所相关人员组成的三人评审小组负责。工作室及主持人的日常考核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学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由区委人才办、区教委抽调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

3.学年度考核和三年周期考核结果分优秀(比例为20%)、合格、不合格三档。

学年度成员考核为“不合格”者将予以取消成员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主持人考核为“不合格”者,取消其工作室主持人资格,撤消其工作室建制,不予发放主持人指导经费,并全区通报,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学年的工作室建设。

对学年度考核为“优秀”和周期内考核均为“优秀”的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将予以表彰。

4.经考核优秀的“三名工作室”,优先推荐参评市级相关团队的评选;对考核优秀的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优先推荐参加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培训、各级劳模评选,优先职称晋升及其他各类人才奖项的评选。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区教委提出,经区委人才办审核,撤销其“三名工作室”称号并收回相关牌匾:

(1)工作室主持人违法犯罪或受党纪、政务处分者;

(2)工作室有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

(3)工作室有违反师德师风、教师工作纪律等有关法律法规者;

(4)工作室在工作周期内无正当理由未开展相关工作及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者。

七、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20年09月中旬,确定“三名工作室”主持人。

第二阶段:2020年9月下旬,正式开始组建工作室,招募工作室成员,确定师徒结对人员并启动结对活动,逐渐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2020年10月—2022年08月,继续开展相关工作,并进行学年度总结和评价、成果展示和推广。 

第四阶段:2022年09月—2023年07月,在完成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梳理成果(论文集、课例集、专著等),并进行周期性总结和评价、成果展示和推广。

八、本实施方案由綦江区委人才办和綦江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 重庆市綦江区首批“三名工作室”章程

      2. 重庆市綦江区首批“三名工作室”考核评估办法

      3. 重庆市綦江区首批“三名工作室”考核细则



附件1


重庆市綦江区首批“三名工作室”章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綦江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育若干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綦委组〔2019〕45号)的要求,结合綦江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綦江区委人才办、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决定组建以綦江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姓名命名的工作室(以下简称“三名工作室”)。为使工作室规范、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首批工作室主持人由綦江区各中小学(含职教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特级教师、市级骨干校长、市级优秀班主任等组成,工作室是进行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的共同体。

1.名校长工作室成员:

工作室学员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正职校长和城区学校副校级干部。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

(2)办学理念较为先进,取得一定办学成效,在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得到同行和社会的肯定和认同。

(3)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曾主持区级以上教改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或曾获区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 

(1)热爱班主任工作,敬业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深受学生爱戴,曾评为区级及以上优秀(先进)班主任。

(2)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积极向上,富有钻研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好的发展潜质。

(3)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5岁。

3.名师工作室成员:

(1)长期坚持教育教学一线,主讲课程有较高水准,学生评价好,得到同行认可,曾被评为市级骨干教师、或市级学科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员、区级名师或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现场赛课一等奖及以上。

(2)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积极向上,富有钻研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好的发展潜质。

(3)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5岁。

第二条 建立工作室旨在有力促进名校长、名班主任和名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高,发挥他们在管理、教育、教学、科研、培训等方面的辐射引领作用,打造在全区乃至全市、全国基础教育领域有成就、有影响的名校长、名班主任和名教师,带动全区学校管理水平、教学素质和科研能力的整体提高。

第三条 工作室在綦江区委人才办、綦江区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工作,直接组织管理机构是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第二章  工作室组成

第四条 第一批工作室设立名校长工作室1-2个、名班主任工作室2-4个、名教师工作室6-8个。每个工作室10-15名学员。工作室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

第五条 每个工作室设立一名主持人。主持人由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有较高信息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在全区乃至全市学校管理、教育教学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市级骨干校长、市级优秀班主任、市级特级教师担任。主持人由綦江区委人才办、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根据申报情况和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工作室成员由主持人根据申报情况和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第三章  工作室任务

第六条 人才培养:首批成立8-12个工作室,打造8-12名优秀主持人,以他们为核心,每个工作室培养10-15名优秀成员,使他们成为在全区教育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管理、教育、教学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工作室成员的辐射引领作用,开展师徒结对活动,形成人才梯队;建设好工作室所有人员的专业成长档案,为其他教师的成长提供范例。

第七条 学术研究:开展基于管理、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研究,为相应工作中的难题提供参考依据和解决办法;做好对前沿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学习工作,形成纸质和电子资源库;每月举行一次主题集中交流活动,每位成员发言并做好记录;每学期阅读、研讨一本教育教学专著,撰写心得体会;在实践基础上,开展学校及班级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论文撰写、课题研究及专著编写等工作。

第八条 推广总结:在总结形成一定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每学期至少两次(城区、乡镇各一次)深入学校、班级、课堂,指导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工作;周期内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全区主题式课改研讨会;每学年及周期结束时撰写一篇工作综述(内容包括指导过程和感悟、学习经历和收获、所接触学校和老师的不足与亮点、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自我反思等),为往后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各工作室每学年成果(包括工作综述、论文、课题、读书心得等)由区教科所统一汇编,形成书册推广和存档。

第四章  工作室组成人员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 主持人的义务与权利:与成员共同制定本工作室三年工作计划、完成工作室学年度和周期工作总结等;利用网络平台如QQ群等信息工具加强工作室成员间的联系;组织本工作室各类活动,完成工作室任务;对工作室成员进行日常考核;按实际情况规定学员任务,并做好日常考核工作。 

第十条 成员的义务与权利:自觉接受本工作室主持人的领导,积极参加工作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按照要求完成工作室各项任务;协助主持人做好工作室建设工作;对本工作室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学员的义务与权利:在主持人和导师指导下,制定培养期内的个人发展计划;积极参加本工作室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室规定的各项任务;及时总结反思,提升个人管理和教育教学能力;对工作室规定的学习内容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  工作室的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工作室牌匾挂在主持人所在单位,主持人所在单位要为工作室活动提供条件支持。其他成员所在单位也要为工作室人员参加工作室活动提供条件保障。

第十三条 各工作室考评组和工作室成员考评组每学年对工作室、主持人、成员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个别访谈、过程跟踪、问卷调查等;考核内容以工作任务为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成员考核为“不合格”者将予以更换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取消其再申报资格;主持人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撤销该工作室建制,其余惩罚与成员相同;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学年的工作室建设;对学年度考核为“优秀”和周期内考核均为“优秀”的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将予以表彰。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学员均由綦江区委人才办、綦江区教育委员会颁发证书。

第十四条 綦江区委人才办、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每年为各工作室核拨业务活动经费五万元,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工作室建设、添置书籍资料、课题研究、专题研讨、邀请专家指导及交流考察学习、参加学术会议、成果发表和出版等。经费由主持人定期进行收支核算统计,由区教委财审科定期对工作室进行收支审计。 

此外补助各工作室主持人开展指导活动经费每月1000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修改解释权归綦江区委人才办、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附件2

綦江区“三名工作室”考核评估办法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三名工作室”章程》关于“三名工作室”的任务、职责和挂牌名教师、班主任、校长的条件的规定,对任期已满的“三名工作室”进行终结性考核评估,办法如下:

一、考核评估的内容和形式

1.任期内取得的理论成果。展现形式为专著、论文、教育教学或管理经验总结、教育教学或管理案例等。

2.任期内取得的实践成果。展现形式为课堂教学录像、教案、或成长记录(包括研修教师或管理干部个人总结,学习记录,有自我鉴定和同行、导师、所在单位领导评语的鉴定表等)。

3.任期内取得的科研成果。展现形式为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研究过程资料、课题研究取得的研究成果(论文、论著等)。

4.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展现形式为主持人总结,编印的简报、学习资料等。

5.任期内研修教师或管理干部的实力提高。展现形式为任意指定研修教师或管理干部作课教育教学或管理相关问题答辩等。

二、考核评估的程序和办法

1.考核评估的程序:

(1)“三名工作室”主持人向区委人才办、区教委提交考核评估书面申请报告。

(2)区委人才办、区教委同意后随即组成考核评估小组。

(3)考核评估小组与“三名工作室”主持人商定考核评估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

(4)考核评估小组按照协商的具体办法进行考核评估。

(5)考核评估小组作出结论上报区委人才办、区教委,若合格,则由区委人才办、区教委向“三名工作室”主持人颁发荣誉证书,向“三名工作室”研修成员颁发结业证书。

2.考核评估的办法:

(1)考核评估小组听取“三名工作室”主持人现场汇报(主要应包括规章制度建设、研修过程、取得的成效等内容)。

(2)考核评估小组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3)考核评估小组任意指定研修成员现场作课。

(4)考核评估小组组织研修成员现场答辩。

(5)考核评估小组组织教师、学生和相关学校领导座谈,开展满意度测评,开展综合评审。

三、考核评估小组的建立

考核评估小组由区委人才办、区教委分管领导、区教委组织科、人事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科所负责人、市区专家等7至9人组成。区教委分管领导任组长。

四、考核评估经费

考核评估经费由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承担。




附件3

綦江区“三名工作室”考核细则

(满分100分,附加分10分;每项考核酌情加分,不超过括号内赋分)


一、合理规划(10分)

1.工作室、主持人、成员每学年有工作计划,计划要具体、合情合理,具有可操作性。(5分) 

2.工作室、主持人、成员有工作周期(三年)规划,要求同上。(5分;该项考核只纳入第一学年的考核范围。) 

二、人才培养(30分)

1.主持人、成员有上示范课、研讨课等,须提供教案、图片、简讯等印证材料。(每上一次课记2分;该项记分不超过10分)

2.有开展师徒结对指导活动(指导时间原则上至少一学年)的印证材料。(5分)

3.在指导期内,学员获得国家级、市级、区级表彰的分别给予指导老师4、3、2分奖励;其余如学员上公开课、示范课等及完成课题等各种情况同按此标准考核指导教师。(10分)

4.主持人和成员有个人成长档案。(5分)

三、学术研究(30分)

1.有每月一次主题集中交流活动的发言材料和会议记录。(每次发言材料、会议记录记0.5分;该项记分不超过4分)

2.每学期有教育专著读书研讨活动心得总结,所读教育专著书籍内有批注。(5分)

3.每学年撰写至少一篇论文(3分)

4.论文发表于核心、国家级、省级期刊分别加8、4、2分。(第二作者折半计分,该项计分不超过8分)

5.课题研究:

课题等级/参与情况 主持 主研 参研

国家级 10 5 2.5

市级 6 3 1.5

区级 3 1.5 0.5

(以上表格是在课题结题情况下计分,如果课题属在研,相应计分折半;该项计分不超过10分)。

四、推广总结(30分)

1.每学期有两次深入学校(城区、乡镇村各一次)的交流材料或会议记录、听课记录;在场图片或可以印证的工作简讯等。(每次交流材料或会议记录、听课记录记1分,在场图片或可以印证的简讯记1分;该项记分不超过8分)

2.组织区级主题式课改研讨交流活动。(凡开展组织该项活动的工作室加5分。具体组织者、主发言人加5分,其余参与者每人加2分。具体参与情况根据现场调研或简讯确定;该项计分不超过5分)

3.工作室和每个成员每学年有个人工作综述,周期结束时为三年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指导过程和感悟、学习经历和收获、所接触学校和老师的不足与亮点、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自我反思等。(5分) 

4.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本人获得国家级、市级、区级表彰的分别加4、3、2分。(12分)

五、其它成绩(另计加分10分)

工作周期内有专著完成并发表,主编每人次加10分,参编每人次加5分。

备注:考核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时逐人逐项加分,考核工作室时按完成率×本项赋分计算得分。在考核工作室时,如果出现工作室分数相同现象,则按照工作室完成任务的整体质量及额外完成数量再次确定等级。工作室人员公假情况不计入考核范围。

所有人员工作计划、总结、读书心得、论文等必须为原创,一旦发现有抄袭现象,该项记分为零,并将影响该工作室整体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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