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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76936P/2022-00121
  • [ 发文字号 ]
  • 綦继教〔2022〕12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4-06
  • [ 发布日期 ]
  • 2022-04-06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学校),区职教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发〔2020〕6号)、重庆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教【2020】192号)和《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于能力提升工程2.0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检验培训成果,展示培训成效,进一步营造全区广大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学校)、区职教中心教师

二、大赛时间

2022年4月至5月。

三、奖项设置

大赛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对推送到重庆市及以上参赛并获奖的教师,由主办单位根据“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相关规定发放获奖证书。

四、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设指导委员会,下设组织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大赛日常工作由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区教师进修学校。各教育学区、学校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组织本学区、学校的赛事工作,认真遴选优秀人员参加区级大赛。活动具体组织办法,见附件“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大赛方案”。

五、奖项设置

各学区、学校认真组织大赛活动,根据实际情况评选出学校相应等级。学区按照要求评出学区等级奖。区级评选出收到作品的20%为一等奖、25%为初赛二等奖、25%为三等奖。同时根据各学区、学校组织大赛的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按照学校、学区获奖人数与等级计分,考虑学校规模、获奖积分人平等),评选先进组织单位(先进学校、学区)。

六、相关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教育学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大赛活动。大赛是我区实施能力提升工程2.0的成果检验,将大赛活动与“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有机结合,将进一步营造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氛围,提升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能力,推动“能力提升工程2.0”高效、高质量持续实施。

(二)筹备上要做好方案。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制定大赛方案,做好发动和宣传工作,鼓励广大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积极参加大赛活动,按照公正公平原则,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层层选拔,认真做好教师作品的指导、评审、上报等工作。

(三)实施上要打磨精品。各教育学区、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大赛,按时报送参赛作品和大赛简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进修校蔡春洪老师 电话:48667087

邮箱:2845166826@qq.com

附件: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大赛方案

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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