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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76936P/2021-00125
  • [ 发文字号 ]
  • 綦教体卫艺〔2020〕92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2-15
  • [ 发布日期 ]
  • 2021-12-15

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中小学: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綦食药安办〔2020〕6号)文件精神,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请抓好落实。

1.高度重视。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认真研判当前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势,把握特点和规律,结合实际,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2.强化管理。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制度,加强对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配送等关键环节监管,确保安全可控。认真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按照文件精神全面推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2020年建设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50%;2021年建设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0%;2022年实现全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逐步实现学校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2020年使用“重庆阳光餐饮”APP功能的学校使用率不低于60%;2021年使用“重庆阳光餐饮”APP功能的学校使用率不低于90%;2022年实现使用“重庆阳光餐饮”APP功能的学校使用率达100%。请相关学校(名单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节点全面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

3.加强排查。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各学校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坚决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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