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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76936P/2025-00188
- [ 发文字号 ]
- 綦教〔2025〕46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7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7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市教育大会工作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工作要求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5〕25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结合区域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工作部署,深入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儿童,可推迟到7周岁。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入学信息登记时提出申请,并在就读幼儿园填写缓学申请表,由各幼儿园统一报送教育学区,教育学区上交区教委存档备案,幼儿园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二)坚持免试入学。各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文化课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各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掐尖”招生。
(三)坚持规范公平。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统一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层层落实各级招生工作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任何学校和机构违反招生政策承诺择校入学、提前入学的,视为违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
三、招生办法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中心城区学校招生实行户籍生对口入学与非户籍生统筹入学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办法见附件1;非中心城区学校招生以适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入学。学校招生区域划分见附件2和附件3。
(二)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依据“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充分利用教育资源,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在我区中心城区居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按附件1有关要求执行,在我区非中心城区居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以直接入读当地的小学、初中学校。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3.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
4.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
四、工作安排
(一)子女信息维护。5月20—21日,所有申请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分批次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具体安排见附件4。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二)正式网上报名。
6月10日至6月17日网上集中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分批次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具体安排见附件5。申请入读学校只能填报1所,不能兼报。惠登陵园小学和陵园小学学府校区统筹划片,独立招生,划片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三对口、户籍对口、房产对口学生按招生批次顺序自愿申报入读校区,若申报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则依申请录取;若到某一批次申报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则该批次启动摇号,未摇中的学生及后续批次学生在另一个校区入读。
(三)网上审核录取。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各学校要在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
(四)结果查询确认。各学校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应及时完成入学确认,小学确认时间为6月18日前,初中确认时间为6月22日前,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发放入学通知。6月30日前,各学校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要按照2025年招生政策做好线下报名入学登记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合理控制办学规模。各学校要合理控制办学规模,严格按照区教委划定的招生片区、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原则上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小学申报“长幼随学”的,可视为“房产对口”类入学。要及时发布学位预警信息,坚决防止产生大班额。
(二)大力推进阳光招生。中心城区各学校要科学制定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办法、结果查询、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日程安排等,经区教委审核后,及时向社会发布,推动全社会共同支持和监督阳光招生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做好招生报名服务。各学校要坚持惠民有感,用好“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管理平台实行一网通办。要成立书记(校长)为组长,招生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客服团队,中心城区中小学客服团队至少10人,非中心城区中小学至少3人。要设立线下报名登记服务点,对于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庭,提供有关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在招生高峰期有足够的人员提供线下服务,协助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网上报名。要按照招生时间节点和流程,科学引导家长错峰报名。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严禁学校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
(四)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各教育学区和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严防新增辍学失学现象发生,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攻坚成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建立健全“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高度关注在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六)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各教育学区和学校要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对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家长就学预期。要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做好舆情监测,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和舆情响应机制,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正向引导,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各教育学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工作部署,做好招生入学相关的安全稳定预案工作,加强招生研判,做好民意预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区教委,并按照预案妥善处理。
(二)推进信息公开。区教委将通过简章、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咨询方式等信息。同时发布《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30问》,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招生入学核心政策和群众关心政策的宣传释疑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严肃监督问责。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见附件6)纪律要求。区教委将依法依规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监督举报电话:023-85880808。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违规招生情况纳入区教委对学校办学质量考核,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陶露燕,023-85880862、023-85883969,34392114@qq.com。
附件:1.綦江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中小学招生
办法
2.綦江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非中心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表
3.綦江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非中心城区初中招生
区域划分表
4.綦江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子女信息维护安
排表
5.綦江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报名安排表
6.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
附件1
綦江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中小学
招生办法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教委拟定了划片招生办法,经公示无异议,现正式公布如下。
一、中心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原则、招生顺序、报名方式等
凡在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均应报名入读小学一年级。中心城区学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一)入学原则
根据中心城区今年各校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实行户籍生对口入学与非户籍生统筹入学相结合的原则。户籍生指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口的适龄儿童;非户籍生指户口未在中心城区各校招生区域内的已购房业主、暂住人员、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中心城区小学实行划片对口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中心城区初中实行免试入学、对口直升、多校划片和兼顾户口的原则。
(二)招生顺序
1.小学。 第一批:“三对口”类,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凡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该类儿童直接划片入学。 第二批:“户籍对口”类,即户籍生中户口在学校招生范围(房屋不在范围内,但父(母)在中心城区购房)的适龄儿童。该类儿童在第一批次学生入学登记后,继续接受登记。 第三批:“房产对口”类,即父(母)在招生范围内购房的非户籍生。申报“长幼随学”的,可视为“房产对口”类。该类儿童在第一、二批次学生入学登记后,如有空余学位,继续接受登记。如第二批次学生登记后,原划片学校学位不足,按购房时间(以房产证等相关材料为准)先后顺序依次解决,不能解决的学生按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中心城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第四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即中心城区内无固定住房产权的经商及办企业人员子女、中心城区内无固定住房产权的务工人员子女。在第一、二、三批次学生入学登记完成后,根据中心城区及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申请入学。
特别说明:惠登陵园小学和陵园小学学府校区统筹划片,独立招生,划片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三对口、户籍对口、房产对口学生按招生批次顺序自愿申报入读校区,若申报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则依申请录取;若到某一批次申报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则该批次启动摇号,未摇中的学生及后续批次学生在另一个校区入读。
2.初中。第一批:“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该类别按划片对口直升入学。 第二批:“未在中心城区学校就读的中心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在第一批次学生入学登记后,继续接受登记,按户籍区域小学毕业生对应的招生学校入读初中一年级。 第三批:“未在中心城区学校就读的父母购房在中心城区的小学毕业生”,在第一、二批次学生入学登记后,如有空余学位,继续接受登记,按购房区域小学毕业生对应的招生学校入读初中一年级;若学位不足,则参照小学执行。 第四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第一、二、三批次学生入学登记完成后,根据中心城区及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申请入学。
(三)子女信息维护
5月20—21日,分批次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幼升小家长到所在幼儿园,小升初家长到所在小学,登录“渝快办”专栏或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房产信息、监护人联系方式等入学相关信息在学校“入学一件事”客服团队指导下进行填写并上传印证资料。
(四)正式网上报名
6月10日至6月17日网上集中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分批次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申请学校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具体安排见附件5。
(五)网上审核录取
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各学校要在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
(六)结果查询确认
各学校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告知家长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应及时完成入学确认,小学确认时间为6月18日前,初中确认时间为6月22日前,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发放入学通知
6月30日前,各学校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要按照2025年招生政策做好线下报名入学登记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
二、中心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划片范围及招生计划
(一)小学
学校 |
招生 班级数 |
划片范围 |
备注 |
惠登陵园小学 |
6 |
新兴社区、通惠社区(东方新天地、东方丽景、通惠雅居、国熙满庭、时代天骄、普嘉华城)、浸水社区 |
1.双龙社区户籍生到文龙小学入读,父母购房的非户籍生按划片到南州小学和实验小学。 2.石佛岗社区可自主选择南州小学或营盘山小学入读。 3.九龙社区(版画院至高速路口马路左右两侧小区楼栋:九龙丽景、九龙奥苑、綦风绿苑、佳星花园、枫丹、德信花园)可自主选择九龙小学或瀛山书院小学入读。 4.长生沟社区和核桃湾社区可自主选择营盘山小学或瀛山书院小学入读。 |
陵园小学学府校区 |
6 | ||
陵园小学 古南校区 |
6 |
百步梯社区、新山村社区 | |
通惠小学 |
7 |
联惠社区(除千山天域户籍生)、通惠社区(除东方新天地、东方丽景、通惠雅居、国熙满庭、时代天骄、普嘉华城)及柏林村、思南村 | |
文龙小学 |
6 |
双龙社区(户籍生)、新街子社区(金域蓝湾,元方新城A区、B区,御景江湾,融创公园学府) | |
实验小学 |
8 |
文龙社区(千山半岛,普惠国际社区B区,迪浩祺府,千山美郡,通惠大道2、4、8号)、共同村(6、7、8社)、千山天域(户籍生)、双龙社区非户籍生(长生路2、4、6、8、10、12号,长生路农房,优山美地) | |
康德城第一小学 |
6 |
农场社区、农场村、连城村 | |
中山路小学 |
4 |
文昌宫社区、遇仙桥社区、枣园社区、沱湾社区(南门路15号、沱湾支路1号和3-9号) | |
南州小学 |
8 |
菜坝社区、孟家院社区、新街子社区(除金域蓝湾,元方新城A区、B区,御景江湾,融创公园学府)、石佛岗社区、沱湾社区(除南门路15号、沱湾支路1号和3-9号),双龙社区非户籍生(除长生路2、4、6、8、10、12号,长生路农房,优山美地) | |
营盘山小学 |
6 |
杨家湾社区、代家岗社区、石佛岗社区、长生沟社区、核桃湾社区 | |
瀛山书院小学 |
8 |
文龙社区(除千山半岛,普惠国际社区B区,迪浩祺府,千山美郡,通惠大道2、4、8号)、核桃湾社区、长生沟社区、九龙社区(版画院至高速路口马路左右两侧小区楼栋:九龙丽景、九龙奥苑、綦风绿苑、佳星花园、枫丹、德信花园)、亭和村、共同村(1、2、3、4、5、9社) | |
九龙小学 |
11 |
九龙社区、天桥社区、回龙湾社区(山予城至消防队侧门:沙溪路2、4、6、8、16号,水岸雅筑至原技监局片区:1-29号单号) | |
沙溪小学 |
8 |
沙溪社区、回龙湾社区(除山予城至消防队侧门:沙溪路2、4、6、8、16号,水岸雅筑至原技监局片区:1-29号单号) | |
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部) |
1 |
区内残疾儿童 |
(二)初中
学校 |
招生 班级数 |
划片范围 |
备注 |
綦江中学 |
17 |
多校划片招生 |
1.中山路小学、陵园小学古南校区父母购房在新山村社区的毕业生入读古南中学,其余入读实验中学。 2.瀛山书院小学在中心城区购房(除代家岗、核桃湾、回龙湾、九龙、石佛岗、天桥、杨家湾、长生沟社区)的入读古南中学,其余入读南州中学。 |
实验中学 |
16 |
中山路小学(部分)、陵园小学古南校区(部分)、南州小学、北渡学校、古剑学校、惠民学校(部分)小学毕业生 | |
南州中学 |
20 |
瀛山书院小学(部分)、九龙小学、万兴小学、惠民学校(部分)小学毕业生 | |
古南中学 (含康德城 中学) |
24 |
中山路小学(部分)、陵园小学古南校区(部分)、实验小学、康德城第一小学、沙溪小学、瀛山书院小学(部分)、惠民学校(部分)小学毕业生 | |
通惠中学 (綦江中学 通惠分校) |
16 |
陵园小学学府校区、惠登陵园小学、通惠小学、文龙小学、登瀛学校、惠民学校(部分)小学毕业生 | |
特殊教育学校(初中部) |
1 |
区内残疾儿童 |
三、区内拆迁户子女的入学安置
(一)就读小学的。按照拆迁户的实际居住地,原则上安置在居住地社区所对应的小学入学,若无学位,则安置到附近有学位的小学入学。
(二)就读初中的。可选择实验中学、城南中学、新盛中学入读,若选择的学校学位已满,则重新选择另一所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所需材料:拆迁户子女在中心城区学校入学时需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户口在拆迁地的证明材料、拆迁协议、拆迁办出具的已拆迁证明、拆迁户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转学生的入学安置
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小学毕业年级和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申请,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入学、对口入学方案只适用于新生入学。确有转学需求的家长,可自行咨询、联系相关学校或由区教委统筹安置。统筹安置学校有城南小学、长乐小学、新盛小学、登瀛学校、北渡学校、三角小学、城南中学、三角中学、新盛中学等。家长可携带户口本等材料于7月2日-7月4日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到綦江区教委基教科(4楼405室)咨询登记。
五、其它
(一)现役军人、烈士和人才子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家长可以向就读学校咨询,也可以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序号 |
单位 |
电话 |
序号 |
单位 |
电话 |
1 |
陵园小学古南校区 |
15215149110 |
18 |
三角小学 |
18983736820 |
2 |
陵园小学学府校区 |
15922870963 |
19 |
新盛小学 |
15923991506 |
3 |
惠登陵园小学 |
13594676018 |
20 |
綦江中学 |
13983707887 |
4 |
通惠小学 |
17323999112 |
21 |
实验中学 |
15023033197 |
5 |
文龙小学 |
13399833563 |
22 |
南州中学 |
15320510971 |
6 |
实验小学 |
18723068683 |
23 |
古南中学 |
17784284458 |
7 |
营盘山小学 |
13527323098 |
24 |
通惠中学 |
15723157541 |
8 |
瀛山书院小学 |
15823082326 |
25 |
特殊教育学校 |
15825970099 |
9 |
沙溪小学 |
13594380670 |
26 |
城南中学 |
13983479862 |
10 |
九龙小学 |
18875166558 |
27 |
新盛中学 |
18223312366 |
11 |
中山路小学 |
17602339270 |
28 |
三角中学 |
13752831406 |
12 |
南州小学 |
13594675288 |
29 |
第一教育学区 |
48777099 |
13 |
康德城第一小学 |
13883793427 |
30 |
第二教育学区 |
13527362632 |
14 |
登瀛学校 |
18725922038 |
31 |
第三教育学区 |
13983720959 |
15 |
城南小学 |
13032366633 |
32 |
区教委基教科 |
85880862 |
16 |
长乐小学 |
13896022566 |
85883969 | ||
17 |
北渡学校 |
13635409876 |
|
|
|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2
綦江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非中心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序号 |
教育学区 |
招生学校 |
招生范围 |
招生计划 班级数 |
1 |
第一教育学区 |
登瀛学校 |
登瀛社区、三桥村、桥坝村、玉龙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
2 |
横山学校(含巨龙村小) |
回新社区、回龙村、新寨村、堰坝村、新荣村、大坪村、天台村、巨龙街 |
1 | |
3 |
三角小学 |
塘垭村、柏香村、杜家村、永安村、徐家村、龙门村、乐升坪村、红岩村、望石村、彭香村、桐垭村、三角社区、浸水村靠近三角部分、佛子寺村、石盘村、石栏村 |
2 | |
4 |
乐兴小学 |
乐兴社区、乐兴村、中坝村、大湾村、后坝村、东岳村 |
1 | |
5 |
隆盛小学(含莲石教学点) |
隆盛社区、可乐村、新屋村、长春村、石梁村、中桥村、双拱村、梨子村、山林村、黄山村、莲花村、十隆村、振兴村、狮铃村、葫芦村、玉星村、顺山村、荣农村、万盛金桥镇 |
3 | |
6 |
永城小学 |
永城大桥村、中华村、大兴村、复兴村、瀛山村、永丰社区、万盛南桐镇 |
2 | |
7 |
第二教育学区 |
永新小学(含新建教学点) |
永新社区、富家社区、望场社区、八景村、长田村、利群村、谢坪村、双凤村、华蓉村、升坪村、石塔村、清溪村、伏牛村、木瓜村、垭口村、罗家村、生平村、建胜村、石坪村、罗汉村、新建村、荆山村、三合村、马颈子、原永新镇紫荆乡(含新胜村、建设村、双合村、紫荆村、保觉村) |
5 |
8 |
北渡学校 |
北渡社区、南山村、宗德村、蟠龙村、花坝村、清水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1 | |
9 |
中峰小学 |
中峰镇辖区村社 |
1 | |
10 |
三会学校 |
三会村、云品村、三溪村、沾滩村、上厂村、双池村、大坪村 |
1 | |
11 |
城南小学 |
綦齿社区、飞鹅社区、双桥社区、春光村、金桥村、尖山村、名山村(部分)、中心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1 | |
12 |
长乐小学 |
长乐社区、园区务工人员子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2 | |
13 |
古剑学校 |
古南街道两路村、三江街道昭贵村、马垭村等古剑片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1 | |
14 |
第三教育学区 |
万兴小学 |
红旗村、金钗村、太公村、东伍村、松榜村、春灯村、白庙村 |
1 |
25 |
新盛小学 |
新盛街道所辖村居 |
1 | |
16 |
第四教育学区 |
东源小学 |
三江四钢社区、黄荆村、新联村(5组、6组)及周边 |
1 |
17 |
扶欢小学 |
扶欢镇所辖村社、大石板村、安育村、万盛关坝镇 |
3 | |
18 |
高庙学校 |
高庙村、龙泉村、人和村(部分)、团结村 |
1 | |
19 |
郭扶小学 |
郭扶社区、古松村、同心村、三塘村、垮山村、五星村、长岭村、梅子桥村、银盆村、人和村(部分)、建新村(部分)、郭扶镇原骑龙乡辖区 |
2 | |
20 |
高青学校 |
狮子村、建新村(部分)、双山村、永胜村、龙台村 |
1 | |
21 |
蒲河学校 |
蒲河辖区长岗村、农岗村、石河村、下湾村、桃花村、温泉村 |
1 | |
22 |
三江二小 |
第五村、五里村、大山村、水口村、大垭村、黄桷村、三河街社区、重冶社区 |
1 | |
23 |
三江一小 |
重绳社区、滨江社区、圆通寺社区、寨门村、罗坝村、双福村、新联村(除5组、6组) |
3 | |
24 |
石角小学 |
石角社区、双树村、青峨村、福禄村、干坝村、回伍村、丰岩村、砖房村、石角村、坪上村、天平村、互助村、溶岩村、强干村、塘岗村、民建村、新农村、千秋村、白云村、万盛青年和南桐镇 |
1 | |
25 |
篆塘小学(含分水、盖石教学点) |
篆塘角社区、陶家村、珠滩村、群乐村、铁马村、鱼梁村、民丰村、古岐村、新庙村、白坪村、盖石街村、文胜村、渡沙村、联合村 |
3 | |
26 |
新民小学 |
朝阳村、双堰村、铺子村、显灵村、欧家村、齐雨村、新民村 |
1 | |
27 |
第五教育学区 |
民族小学 |
赶水镇藻渡村、岔滩村、正平村6-8组、梅子村3组 |
1 |
28 |
丁山学校 |
观佛村、石佛村、黄坪村、狸狮村、保元村、四角村、秋发村、红星桥社区 |
1 | |
29 |
安稳学校(含麻沟村小) |
麻沟村、大堰村、安稳村、九盘村、上坝村、黄桷桥社区、十八梯社区、观音村 |
5 | |
30 |
书院街小学 |
东溪镇一、二居,永乐村1-2社,竹园村1-5社 |
4 | |
31 |
松藻学校 |
松藻社区、同华社区及周边村社 |
1 | |
32 |
福林学校(含福林村小) |
龙井村、三台村、福林村、唐家村 |
2 | |
33 |
柴坝学校 |
大安村、大榜村、草坪村 |
1 | |
34 |
杨地湾学校 |
安稳镇渝阳社区及附近大堰村 |
1 | |
35 |
赶水小学 |
赶水镇一居、二居、三居、四居,新炉村、南坪村、香山村、铁石垭村、双龙村、双丰村、石房村、正平村1-5组、藻渡村、风门村 |
3 | |
36 |
镇紫学校(含西牛村小) |
东溪镇四居、三正村、杨柳村、新设村、竹园村、结龙村 |
2 | |
37 |
土台学校 |
赶水镇五居、麻柳村、洋渡村、土台村 |
1 | |
38 |
适中学校 |
适中村、马龙村、盐河村、官田村、龙沧村、梅子村 |
1 | |
39 |
永久小学(含尚书村小) |
上榜村、盆石村、农建村、尚书村 |
2 | |
40 |
永乐小学 |
东溪镇三居、原岩口村、永乐村(除1-2社)、长堰村、巩固村、白云寺村 |
2 | |
41 |
羊角学校(含大生田村小) |
羊角村、召台村、篆坪村、崇河村 |
2 | |
42 |
第六教育学区 |
打通一小(含吹角教学点) |
打通镇中心场、吹角村、下沟村、天星村 |
5 |
43 |
打通二小 |
打通垭社区7-8组、凤台庄社区、大石壁社区、双坝村、马颈村、打通村7-16组 |
3 | |
44 |
石壕小学(含柏果村小) |
石壕社区、石泉村、高山村、梨园村 |
3 | |
45 |
羊叉学校 |
羊叉村、长征村、罗李村、皂泥村、马车村、踩山坪社区 |
1 | |
46 |
天池学校 |
高山村、青坪村、天池社区 |
2 | |
47 |
逢春学校 |
逢春社区、红椿村 |
0 | |
48 |
大罗学校(含余家、云阳村小) |
大罗村、天星村 |
3 | |
49 |
万隆学校(含万隆村小) |
香山社区、香树村、响水村、紫龙村 |
2 |
附件3
綦江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非中心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序号 |
教育学区 |
招生学校 |
招生范围 |
招生计划 班级数 |
1 |
第一教育学区 |
横山学校 |
横山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
1 |
2 |
三角中学 |
三角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
3 | |
3 |
隆盛中学 |
隆盛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万盛金桥镇小学毕业生 |
3 | |
4 |
永城中学 |
永城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万盛南桐镇小学毕业生、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2 | |
5 |
第二教育学区 |
永新中学 |
永新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6 |
6 |
城南中学 |
城南小学和长乐小学毕业生、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3 | |
7 |
中峰中学 |
中峰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
2 | |
8 |
第三教育学区 |
新盛中学 |
新盛街道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
1 |
9 |
第四教育学区 |
扶欢中学 |
扶欢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万盛关坝镇小学毕业生 |
4 |
10 |
郭扶中学 |
郭扶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
3 | |
11 |
三江中学 |
三江街道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
5 | |
12 |
石角中学 |
石角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万盛青年和南桐镇小学毕业生 |
2 | |
13 |
篆塘中学 |
篆塘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
2 | |
14 |
第五教育学区 |
东溪中学 |
东溪镇辖区内除丁山外小学毕业生 |
7 |
15 |
安稳学校 |
安稳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
4 | |
16 |
赶水中学 |
赶水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
6 | |
17 |
丁山学校 |
丁山镇七村一社区小学毕业生 |
2 | |
18 |
第六教育学区 |
石壕中学 |
石壕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
4 |
19 |
打通中学 |
打通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
7 |
附件4
綦江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子女信息维护安排表
序号 |
信息维护时间 |
涉及幼儿园、小学 |
涉及学段 |
1 |
5月20日上午 |
第二教育学区幼儿园、小学 |
幼升小、小升初入学儿童、少年 |
2 |
5月20日下午 |
第三教育学区幼儿园、小学 | |
3 |
5月21日上午 |
第一、四教育学区幼儿园、小学 | |
4 |
5月21日下午 |
第五、六教育学区幼儿园、小学 |
附件5
綦江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报名安排表
小学:
序号 |
招生批次 |
网上集中报名时间段 |
学校录取时间段 |
1 |
小学第一批三对口、第二批户籍对口、政策安置 |
6月10日 |
6月11日前 |
2 |
小学第三批房产对口 |
6月11-12日 |
6月13日前 |
3 |
小学第一二三批家长补充相关入学资料 |
6月13日 |
|
4 |
小学第四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6月13日 |
6月15日前 |
初中:
序号 |
招生批次 |
网上集中报名时间段 |
学校录取时间段 |
1 |
初中第一批对口直升及政策安置 |
6月15日 |
6月16日前 |
2 |
初中第二批户籍对口 初中第三批房产对口 |
6月16日 |
6月17日前 |
3 |
初中第一二三批家长补充相关入学资料 |
6月17日 |
|
4 |
初中第四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6月17日 |
6月18日前 |
附件6
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一、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二、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三、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四、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五、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七、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八、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九、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十、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