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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50076936P/2023-00137 [ 发文字号 ] 綦教〔2022〕77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教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4-25 [ 发布日期 ] 2022-04-25

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綦江区初中毕业生 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和录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中学,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2年重庆市綦江区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和录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2022年重庆市綦江区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和录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市、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10号)要求,为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切实做好2022年綦江区初中毕业生学业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

(一)科目及分值

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分为考试和考查两部分。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实验操作和学校开设的地方课、选修课、活动课等学科,由各校组织实施。考查科目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考试科目以分数呈现,学生凭志愿成绩查询卡在网上查询。

考试继续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一”,两种类型的考试科目都设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七科,其中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分别实行合堂分卷。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开卷考试时考生只可携带初中所学的教科书进入考室,其它任何资料不得带入考室。

计分办法:中考升学成绩以分数呈现,总分为85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英语听说智能测试3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中招体育考试以5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分,2022年初中毕业生初中二年级末的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方式作为学生毕业成绩的依据,并以分值各为50分计入今年中考升学总分。

听障学生参加中考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听障学生参加重庆市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渝教基函〔2018〕9号)规定执行,其英语科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英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学生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即各科成绩达到水平考试毕业试题分值的60%及以上为及格,70%及以上为良,80%及以上为优秀。

(二)试题命制

1.试题由市教科院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统一命制。

2.命题突出以立德树人为鲜明导向,充分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着力加强关键能力考查,提高命题质量,不出超标题、偏题、怪题。结合考生复习备考的实际情况,在保持命题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试题情境设计,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

(三)阅卷安排

今年中考继续实行网上阅卷,试卷格式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学生只在答题卡上答题,答在试题卷上视为无效。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适应性训练,各考点要做好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公费幼师”和“市属推荐”的考生试卷送市教委联招阅卷场阅卷。

(四)地理、生物结业考试

为持续深入推进“双减”工作,巩固“双减”成效,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指导,推动学考有效衔接,现行初中二年级的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采用市教科院统一命制的试题,由我区自行制卷、组织考试和阅卷。

生物、地理考试为闭卷考试。2022年初二学生参加初二年级的生物、地理结业考试,各以50分计入2023年的中考总分。参加綦江区2022年中考的其他考生(含往届毕业生、随迁子女等)必须参加2022年本区举行的中考体考、生物、地理补考、中考文化学科考试,方有成绩计入2022年中考总分。

(五)考试时间

时间科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5月24日 9:00-12:00 英语听

说智能测试 14:00-17:30 英语听

说智能测试

6月11日 8:30-12:00 净化考室 16:00-17:30 考前培训

疏散演练

6月12日 9:00-11:00 语文 14:30-16:30 物理化学

6月13日 9:00-11:00 数学 14:30-16:00 道德与法治

历史

6月14日 9:00-10:40 英语 14:30-16:00 生物、地理

英语听说智能测试安排见《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毕业生英语听力智能考试工作的通知》(綦教基〔2022〕18号)。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2022年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59号)要求执行。初中毕业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长、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参考。各初中学校(含一贯制)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思想品德、身心健康”两个维度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学业成长、艺术素养、实践创新”三个维度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其中D为不合格。

三、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发放

学生在初中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学业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成绩有不及格学科,经补考达到合格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仍发给毕业证书。2021年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参加所在区县组织的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上学年不及格学科,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原学校换发毕业证书。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由市教委统一印制,区教委审核,学校发放。

四、普通高中招生

(一)报名条件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是:

具有我市户籍和我区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2021年未获得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或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且处分已撤销的学生;18周岁以下(200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根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在渝就读初中的归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籍居民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含联招)。

按市教委要求,具有连续两年我市初中学籍的市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区县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含联招),由该区县纳入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在我市初中实际就读并具有连续两年学籍的非我市户籍现役军人、进藏干部和持“重庆英才服务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参加我市中考,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分类报名

1.报名类别。报考类别分为“升学”、“毕业”、“中职分流”三类。学生只能选报一种类别,不得兼报。初三学生按照相应类别报名,报名时学生亲笔填写两份报名类别志愿表,学生、家长签字自存一份,另一份交学校存档。

2.考号编排。全区初中毕业生基础信息采集实行“一生一号”。考号为10位,按区教委中小学招生办统一方法编制。

3.报名地点。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登记;已分流的中职学生到对应学校(三江中学、职教中心、綦江职业技术学校)报名;其他考生(含往届毕业生、随迁子女等)可在永新中学、南州中学、三江中学、东溪中学、打通中学五所指定学校之一报名登记,学生进校报名须做好个人防护,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85880816)。

4.报名时间:5月5日9:00—5月7日12:00,初二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报名同步进行。

(三)招生计划

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及初中学校指标到校计划另行发文通知。

(四)招生办法

1.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

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按70%的比例分配到辖区内的初中学校,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学校倾斜,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的比例。严格控制分配到辖区市级重点中学本校初中部的比例。

2.市属高中指标到校及录取

(1)报名条件

具有我区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初中三年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优秀;

初中三年获得区县或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品学兼优、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按市教委要求,在我市初中实际就读并具有连续两年学籍的非我市户籍现役军人、进藏干部和持“重庆英才服务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参加我市部分优质高中面向自主招生区县指标到校,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推荐程序

指标分配。区教委将下达的招生计划分配到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学校倾斜,不得将计划投放到辖区内的市级重点中学的初中部。学校应将计划在校内张榜公布,让学生和家长知晓。

自愿报名。学生自愿报名并填写《2022年部分优质高中录取志愿表》(见附件5),学校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学校推荐。初中学校根据学生三年平时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按照计划数2倍的比例上报拟推荐的学生名单。

校内公示。初中学校要将初步推荐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签署意见、盖章,将学生的毕业鉴定、初中学习成绩、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获奖证书等于5月20日前报送区教委405办公室旷正凡处。

区县审核。区教委对学校上报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区教委中招办将学生填报的志愿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获奖证书等材料以及区教委审核盖章的学生汇总名单纸质件在6月14日送市教委中招办。

(3)考试录取

经区教委审核通过的学生要参加中考,其考生考号和考室编排应与公费师范生一样集中编制考号,集中设置考室,其答题卡一并送市教委联招阅卷场统一阅卷。

成绩公布后,由市教委中招办组织重庆一中等部分优质高中学校根据学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及获奖材料等进行审核预录,招生学校在预录学生名单上签字后,报市教委中招办审录。

录取完成后,市教委中招办将录取情况反馈到区教委,未被录取的学生参与区内高中学校第二批次录取。

3.区内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批次进行。已被前一批次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进入后续批次的招生录取。

(1)第一批次:指标到校录取(特长生指标到校录取,区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录取、市部分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推荐)

根据毕业生人数、办学水平评价、就读习惯等因素,将区属市级重点高中招生计划的70%分配到了初中学校。

特长生指标到校录取方案另行发文通知。

区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录取:区教委统一划定区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各初中校指标、第一批次志愿(指标到校志愿),按考生初中学业水平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各初中校被录取人数不超过指标人数,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线,同时保证各初中学校(含一贯制,被代管学校纳入代管学校计算)实际就读且指标到校志愿为我区属市级重点中学的学生中被各区属市级重点中学分别录取人数不少于1人(合计不少于3人)。

(2)第二批次:统招录取

统招录取高中招生计划的30%,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志愿情况(第二批次志愿)划定各校统招录取分数线(全区统一划线,不分初中类别)。

第二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同时填写是否愿意服从调配,第一批次区属市级重点中学指标到校志愿固定为第二批次第一个平行志愿,录取时参照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3)第三批次:职高统招录取

第三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录取时参照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4)志愿填报

 6月3日-6月5日为网上志愿填报及修改时间,考生在监护人陪同下填报,考生及家长进入系统后及时更改密码,一定要认真核对清楚相关信息并保存再确定提交。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干涉和代替学生填报,区教委将加大中考志愿填报工作管理力度,一经查实代替或干涉考生志愿填报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坚决保证考生志愿填报权益。

(5)降分政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

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学校统计表(中考考务群内下载)于5月20日前报送至区教委405办公室张伟处。

烈士子女凭市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6)同分录取规则

同一批次录取时,考生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其他说明

公费师范生报名和录取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綦教基〔2022〕21号)执行。

(五)考试招生费用

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教财〔2013〕59号)执行。其考试期间劳务费用发放可参照《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考试劳务费发放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0〕50号)标准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按照市级疫情防控要求,在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基教科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校要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中考期间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确保上下政令畅通,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考务工作管理。招生考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环节多、任务重,要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中考组织管理工作,全力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的考试环境。各校要协调相关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中考防疫工作,落实好中考各环节的防疫措施,明确相关涉考工作人员责任,签定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做好试卷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分发等环节的安全保密措施,加强对监考人员和考生的培训,周密部署考试、阅卷、招生录取等工作。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能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招生考试的各项保障工作。

(三)严肃招考工作纪律。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市、区的统一部署和有关文件规定,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好考试招生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所有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任何学校和老师不得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凡违规招收的高中学生不得注册高中学籍。已被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录取的考生,普通中学不再录取。区教委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干涉学生志愿填报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凡在考试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失密泄密、失职渎职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落实公示和申诉制度。所有与学生评价有关的内容,均要在相关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为5天,无异议后方可作为评价和录取的依据;考生如对考试和录取有异议可提出申诉,招生学校和区教委相关职能科室必须认真对待并实事求是地做出妥善处理。

(四)注重政策宣传引导。

各校要充分、深入、细致地宣传招生考试政策、招生程序和招生办法,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理性对待分数,帮助学生确立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同时,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防疫教育,向考生讲解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确保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及有关防疫要求。要学生、家长、社会对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甄别,争取考生、家长、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和谐稳定的考试氛围和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


附件:1.綦江区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点分布

2.綦江区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3.綦江区2022年中考考生食宿交通情况统计表

4.部分优质高中面向自主招生区县指标到校计划

5.2022年部分优质高中录取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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