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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天星大道55号;邮编:401420;联系电话:023—8588079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委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微信公众号发布等方式公开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6,其中工作动态110条,教育领域重大民生和基层政务信息71条,政策问答16条,公开本机关政策文件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教委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三审三校”有关要求同时严格进行保密审查,明确保密审查人员,确保公开信息保密安全。长期坚持执行信息收集、存储、处理、传递、审核、发布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高频次、高效率公开各项政府信息,快捷、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主要通过綦江区政府官方网站(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子网站,网址:http://www.cqqj.gov.cn/bm/qjw/),“綦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对政府信息及工作动态进行集中公开。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区教委建立了信息录入和发布标准,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和维护确保实时更新公开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切实做到便民、快捷、高效

(五)监督保障

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工作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情况,对应公开而没有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规范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相关科室的督导考核,有效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00.63

(备注:因本单位2023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故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与2022年年报有出入)。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我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当前还存在“工作情况”栏目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对本机政策文件的公开不到位,公开的政府信息质量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工作情况”以及“本机关政策”的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数量、加强公开质量、规范公开形式,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綦江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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