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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K361316222/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綦林发〔2022〕10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林业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12-25 [ 发布日期 ] 2022-12-25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要求(渝委农办〔2021〕31号),现将《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綦林发〔2022〕103号文件公示如下:

监督举报电话:

林业局监督电话:023-48662353,

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电话:023-85888945,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区国有林场: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4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和项目安排下达给你,本次安排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120万元,共3个项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1.项目一:綦江区国家柏木、杜仲良种基地管理用房扩建装修项目。此次安排市级衔接资金42.064322万,主要用于升建原有2层砖混结构房屋并按设计要求装修,完善基础辅助设施。

 2.项目二:綦江区国家柏木、杜仲良种基地赶水种子园堡坎建设项目。此次安排市级衔接资金28.866317万,主要用于赶水种子园生产设施建设,提升基地生产能力,改善种子园的建园条件。

 3、项目三:重庆市綦江区国有林场高青管护站维修项目。此次安排市级衔接资金49.069361万。主要用于高青管护站三层办公生活用房地面、墙面、卫生间、门窗等进行全面维修,同时新建挡墙消除安全隐患。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资金用途。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要求,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接受各级监督,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

 (二)管好用好项目库。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渝财农〔2022〕73号)《关于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4 号)《关于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三年滚动实施项目储备库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52)《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用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的通知》(渝林规〔2022〕22号)等文件要求,及时更新项目库信息,做好项目库建设和维护,实现系统录入、上报数据、实际情况,三者相符。

 (三)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各项目要充分考虑森林资源优势,带动林场发展和当地群众增收,切实改善欠发达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重点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周边群众就业,让农民群众更多享受产业发展红利。

 (四)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严格按照任务时间节点保证项目如期完工。原则上,资金支付进度除达到考核要求外,4月、6月、9月要分别不低于30%50%75%

 (五)合法合规落实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廉政合同,健全完善相关项目档案管理。按规定组织好项目的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绩效评价、审计评估等工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检查,并作好相关记录,确保项目实施安全。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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