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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林业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7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7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本级2024年区级部门决算公开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

2、牵头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工作。贯彻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9、负责林业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镇(街道)林业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林业局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群政工科、生态修复科、资源管理科、预防安全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林业局(机关)是纳入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0094.45万元,支出总计10094.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7.62万元,增加41.44%,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5990.49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与上年持平。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0094.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7.62万元,增长41.44%,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94.45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0094.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7.62万元,增长41.44%,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66.96万元,占3.64%;项目支出9727.49万元,占96.36%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应付项目已支付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94.45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57.62万元,增加41.44%。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收入、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94.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7.62万元,增长41.44%。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54.58万元,下降33.37%。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农林水收入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4.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7.62万元,增长41.44%。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54.58万元,下降33.37%。主要原因是年末调整了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5.73万元,占1.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1万元,增长6.43%,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6.01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9万元,下降23.05%,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25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万元,下降83.11%,主要原因是部分中央项目是年中追减。

4)农林水支出9886.24万元,占97.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51.31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管理等项目未付款已调整了年初结转数。

5)住房保障支出15.17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6.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53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1万元,增加19.9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下降5.6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2024年未产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及区内街镇因公出行、林业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1.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及市级项目的检查、验收。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下降19.72%,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6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8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6万元,增长20.04%主要原因是办公楼搬迁相关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48.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43.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5.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37.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68.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44%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3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7项,涉及资金20606.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详见附件。

2)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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