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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綦江区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綦江区林业局切实结合全局林业工作实际,完善公开机制、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作用,提高公众对林业政策知晓率和林业工作认可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工作情况、政策文件、部门预决算、行政许可办理结果、惠民惠农资金、政策问答等林业各类信息119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林业工作情况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收到通过信函申请1件,已按规范程序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成员,明确专人对平台进行日常维护更新。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根据不同业务职能,分类梳理重点领域工作,按栏目类别,细化重点公开内容。严格履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流程,对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均开展保密审查和信息审核,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做到政策信息全部公开到位、格式规范全面执行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优化栏目布局,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增设“行政执法公示”板块,“行政许可”栏目定期公示办理结果,并细化“惠民惠农资金”栏目,下设“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栏目,确保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均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局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政务值班制,24小时值班值守。举办保密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日常保密管理工作。认真开展网站内容自查,并对照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清单,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有效保障网站各方面运作正常、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备注:因本年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故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与2022年年报有出入。)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流程更加规范、方式更加多样、质量有所提升,但对标工作要求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二是相关科室(单位)之间的协作和配合程度、专业化水平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总结提升,梳理各科室(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方面工作能有效规范运作;进一步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注重公开时效和质量,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探讨研究解决,切实提升整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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