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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专栏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区3楼民政局

    联系电话:023-48662984,节假日值班电话:023-48661041,政务公开:023-48670171,监督投诉:023-48663617

    政府网站:https://www.cqqj.gov.cn/bm/qmzj/

    政务新媒体:綦江民政微信公众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全区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对全区社团、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统筹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五)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镇(街道)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镇(街道)行政区划名称变更的报批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法规政策;负责婚姻登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和困境儿童救助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慈善事业相关政策,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管理全区福利彩票站点建设;指导、监督本区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区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贯彻执行养老服务有关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落实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会同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重庆市綦江区行政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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