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关于“童行綦迹”——綦江区2025年困境留守儿童成长赋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关于“童行綦迹”——綦江区2025年困境留守儿童成长赋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困境、留守、流动儿童关爱保护,綦江区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进社会工作机构提供专业服务,聚焦儿童成长核心需求,覆盖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家庭支持四大维度,通过资源整合与精准服务,助力儿童实现全面发展,构建可持续的成长支持网络,促进我区儿童福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项目名称:“童行綦迹”——綦江区2025年困境留守儿童成长赋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时限:签订采购合同后一年内
三、项目地点:綦江区全区
四、项目内容:
(一)入户走访。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随访,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家庭组成、监护照料、入学就学、身心健康等情况和存在困难问题等进行调查评估、并建立个人档案,形成探访工作记录,填写调查表和定期探访登记表,形成走访记录100人次以上。
(二)周末辅导课堂。分别在文龙街道、东溪镇开设涵盖学科辅导、兴趣培养(如绘画、手工、音乐等)以及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巩固知识、拓展兴趣,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全年开展不低于36次,不少于200名儿童。
(三)寒暑假托管。分别在文龙街道、东溪镇为困境留守儿童提供安全、有爱的寒暑假托管环境,缓解家长的后顾之忧,丰富儿童的假期生活,促进其全面发展。全年开展4期,不少于120名儿童。
(四)个案服务。开展高风险儿童探访服务,依托市级“童心相伴”项目,将探访中发现或镇街报送的高风险儿童转介给企航社工开展专业服务,同时针对特殊儿童开展个案服务。全年不少于15个。
(五)研学活动。结合綦江区的红色教育资源、自然景观以及职业体验场所,全年开展2次(为期1天,每场研学活动不低于25名)的假期研学活动,让儿童在实践中学习知识、增长见识、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六)集体生日活动。每季度为困境、留守儿童举办一场集体生日活动,积极链接社会慈善资源捐赠蛋糕、礼物等,增强儿童归属感,不低于60名儿童。
(七)项目宣传。全年在区级或区级以上媒体上发表关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教育宣传或我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因境儿童工作情况的文章不少于5篇,微信公众号全年不少于24篇。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最低价中标)
六、最高限价:16万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重庆市綦江区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第六条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专业社工机构(提供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每年正常参加年检且年检结果为合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转包。
(三)人员配置:
1.项目团队须配置2名(1名全职和1名兼职)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社会工作者,全职人员需在区民政局定点开展服务。
4.项目督导:项目须聘请1名专业督导,资质条件符合《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和加强社会工作督导工作的意见》(渝民〔2022〕62号)相关规定;(申报该项目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不可同时兼任本项目督导)。
八、收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上午9时00分。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4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在綦江区民政局二楼会议室,由綦江区民政局主持开标。
投标单位请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按附件要求提交资料,每页加盖公章并密封,袋外加盖单位公章)由法人委托授权人递送至我单位联系人。参加本次报价的单位,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23)48653346
联系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B栋(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附件: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一)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三、商务部分
(一)其它优惠服务承诺(如有)
(二)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三)机构荣誉证明材料(如有)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六)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七)书面声明(格式)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九)其他与项目有关应提供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_____________(项目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8、我方未给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号:
序号 |
名称 |
实施内容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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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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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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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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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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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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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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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该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技术部分
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三、商务部分
(一)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如有)
(二)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三)机构荣誉证明材料(如有)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
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无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七)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022-2024年承接的同领域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无评估不合格情况,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九)其他与项目有关应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