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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2023-00245
  • [ 发文字号 ]
  • 綦农委〔2023〕187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10-09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4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綦江区糯玉米精深加工产业提升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綦江食品园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糯玉米加工转化、增值升级,计划实施“糯玉米精深加工产业提升项目”,推动“石壕糯玉米”产品向绿色、精深、高端延伸,促进糯玉米全产业链发展。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11)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管委会审核,专家评审,并经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集体研究同意,项目公示无异议,现将綦江区糯玉米精深加工产业提升项目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

重庆凌汤圆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糯玉米精深加工产业提升项目”,新建年生产能力6000吨以糯玉米为原料的系列速冻产品生产线,总投资257万元,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补助环节、绩效目标等项目建设任务详见附件1

二、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綦江区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綦农委〔202223号)落实项目管理要求,自觉遵守环保、国土、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之规定,涉及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中,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由项目实施单位全权承担。

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如因客观原因确需变更的,须在项目下达15日内管委会提出变更申请,并将管委会审核变更后的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委审核。超过规定时间报送变更申请的,一律不予受理。

项目实施单位要抓紧项目实施,确保在20231231日之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提请验收。

三、项目验收

实施单位完成建设任务后,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额度等进行审计。在通过自查验收后,向管委会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项目批准文件、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发票汇总表、财务票据、合同协议、项目建设前中后照片、绩效分析报告、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审计报告等项目有关资料。由管委会验收合格后,向区农业农村委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核验。验收合格的,凭全套报账资料发放补贴。评审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单位申报项目提交的有关材料、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等,一并作为项目总结、验收和接受审计的依据。

四、资金和绩效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认真总结分析财政和社会资金用于项目的投入情况、项目直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真实、客观反映项目成果,并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

附件1.綦江区糯玉米精深加工产业提升项目建设任务表

2.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通用表)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109

(此件公开发布)


綦农委〔2023〕187号关于下达綦江区糯玉米精深加工产业提升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doc

附件:綦江区糯玉米精深加工产业提升项目建设任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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