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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申报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编制《重庆市綦江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符合条件需要申请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公民、法人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上级政策及时更新。

一、补贴对象

按要求实施强制免疫的养殖户

二、补贴范围

1.口蹄疫:猪、牛、羊、骆驼和鹿等偶蹄动物。

2.高致病性禽流感:鸡、鸭、鹅、鸽、鹌鹑等家禽。

3.小反刍兽疫:羊。

4.布鲁氏菌病:牛、羊。(綦江区目前属于自主净化,暂不执行强制免疫)

5.狂犬病:犬。

三、补贴标准

补助金额=畜禽单次免疫补助标准×免疫畜禽头(只)次。

畜禽单次免疫补助标准由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另行联合公布。免疫畜禽头(只)次不高于(存栏种畜禽<包括种用乳用动物和蛋禽>数量+出栏畜禽数量+病死畜禽数量),其中,出栏畜禽数量以我市动物防疫数字化系统产地检疫数量为依据,病死畜禽数量以该系统无害化处理数量为依据。实际补助金额不得高于实际采购疫苗发票总金额。

四、申请程序及时限

(一)申请程序:畜禽养殖场户于每年11—10日,如实填写《重庆市綦江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申报表》,同时登录市动物防疫数字化系统先打后补模块填写补助资金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供上年度疫苗购买发票、免疫抗体检测合格证明等材料备查。逾期未申请的,不予补助。

(二)时限:畜禽养殖场户于每年11—10日,如实填写《重庆市綦江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申报表》,同时登录市动物防疫数字化系统先打后补模块填写补助资金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供上年度疫苗购买发票、免疫抗体检测合格证明等材料备查。逾期未申请的,不予补助。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蒋涛   

联系电话:0238588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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