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依据
綦江区2026年病死畜禽收贮体系建设项目公示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
>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政策依据
綦江区2026年病死畜禽收贮体系建设项目公示
为完善我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依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实施方案>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规〔2025〕1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布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名单的通知》及《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6〕2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2026年病死畜禽收储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单位为重庆市正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政策依据方面,根据渝府办发〔2015〕158号文件规定,1个畜牧大县应建设1个集中处理场,鼓励跨区县布局;因我区前期招商引资的处理场因土地问题被拆除,2025年9月重新引进该公司,10月签署投资协议,拟投资8000万元构建处理体系(含收贮网点、运输链条和处理中心),按“1+8+N”模式优化收集网络。方案可行性方面,区疫控中心于4月8日向区农业农村委申请抽选专家开展评审,经评审,项目建设方案符合市级项目相关要求,并于4月27日提交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綦江区2026年病死畜禽收贮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2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梅宗香,联系电话:15023727009,电子邮箱:78056826@qq.com。)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6月8日
附件:綦江区2026年病死畜禽收贮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国务院部门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綦江区部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