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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非强制性执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日期:2023-03-07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以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服务为民的实际行动,践行变“重执法”为“细服务”、变“严处罚”为“可容错”的服务理念,将非强制性执法善治思想融入日常执法,不断释放“温度执法”善意,积极营造和谐的农业农村法治氛围,着力服务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组织培训,明晰非强制性执法。做好对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政策解读。组织学习培训,使每一名执法人员全面理解、正确适用行政处罚法,熟练掌握行政处罚程序,打破传统的执法理念严守行政处罚办案文明执法,实施非强制性执法,危害较轻的违法行为种类首次被发现,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及时改正的情况,免于行政处罚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确保农业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做好告知,讲清非强制性执法。坚持用好传统手段,将宣传工作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在农资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屠宰场、养殖场以及綦河周边等多个场所悬挂条幅3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人次,对行政相对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和焦点问题作出权威解答,讲明道理,提升对非强制性执法认知度。

合理研判,规范非强制性执法。将非强制性执法作为执法检查首选方式,组织生产经营主体对照自查,排除安全隐患100余起;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50余起线索问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引导和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注重对具有不予处罚情节的证据收集,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作出非强制性执法案件9件 (綦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执法检查过程中发放宣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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