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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5-27

2019年区农业农村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綦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区农业农村委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报告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3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綦江区政府网站农业农村委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农业农村委办公室联系(地址:九龙大道14号,邮编:401420,电话:023-8588072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农业农村委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为宗旨,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的发展。

    农业农村委是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力大的部门之一。在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把它作为体现单位“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的重要方面,作为推进各项农业工作又快又好发展的内在动力,作为农业系统内练素质、外树形象的有力抓手,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创新开拓,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的发展,基本满足了社会对农业农村委单位公开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

(二)重临时应付,轻长期坚持。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未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三)重简单公开,轻及时反馈。认为只要公开就完成了任务,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没有作进一步的深入说明和解释。

目前,上述问题正在推进落实中,并得到有效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暂无其他应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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