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投诉受理和其他公共服务

[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182D/2021-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司法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日期 ] 2021-03-02

关于印发《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关于印发《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现将《綦江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2019年6月24日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法律服务进村(社区)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治理,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健全“1+5”社会治理队伍体系的通知》(綦政法发[2019]55号)要求,推进我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各项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体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促进村(社区)组织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目标

1、2019年底,全区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达100%。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2、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二、人员配置、工作职责和服务形式

(一)人员配置

1.区司法局统筹协调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下简称法律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确保全区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全覆盖。

2.为保证法律服务全覆盖及资源优化配置,采取1名法律工作者担任多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办法进行配置;原则上1名法律工作者同时担任法律顾问不得超过5个。

3、此前已经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聘请了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可以续聘。

(二)工作职责

1.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日常生产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4.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工作。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调处医患、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劳资、环境保护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调处涉及村(社区)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服务形式

村(社区)法律顾问主要采取“定时+预约”、“线上+线下”的方法开展法律顾问工作。

1.“定时+预约”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结合农忙、农闲季节的不同特点和群众法律需求情况,在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坐班,现场解决群众法律问题。村(社区)将聘请的法律顾问、坐班时间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村(社区)法律顾问在非坐班时间内,通过向群众发放“法律服务预约卡”电话预约等方式解决群众法律问题。

2.“线上+线下”服务:除定时坐班和电话预约等线下服务外,村(社区)法律顾问还可以运用QQ群、微信、手机APP等法律服务新载体,提供在线法律咨询,确保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法律服务。

三、责任分工和工作制度

(一)明确工作分工

1.区司法局负责全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总体部署、实施推进和协调指导。

2.街镇司法所指导村(居)委会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协调工作开展,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3.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对本所担任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统筹,负责对本所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二)完善工作制度

村(社区)法律顾问实施“七个一”工作制度:

1.每个村(社区)建立一个微信工作群: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建一个微信工作群,随时了解村(社区)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实时提供线上服务。

2.每月一次现场咨询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一次到村(社区)现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3.每季度一次法治大讲堂:以基层群众关心和常用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每次讲堂要有不同法律重点。

4.每季度一次村务法律审查:对当季度所联系村的重大村务工作进行审查,提出规范要求。

5.每年一本工作日志:法律顾问要将所联系村(社区)的基本情况,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方法和结果详细记载,做到一村(社区)一卷、一事一记。

6.每年一份村“法治”提升建议报告:通过走访、村务审查等多种途径,为所联系村提供一份提升法治建设工作建议报告。

7.每年一卷法治档案:包括走访记录、大讲堂内容、“法治”建设建议报告、村评价反馈测评表、免费诉讼服务情况表等。

四、实施步骤

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从2019年6月开始,到8月结束,工作开展分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24日-6月30日)

各司法所要对本辖区内村(社区)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并于6月30日前将《村(社区)基本信息情况表》上报区司法局。

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也要对其担任街镇人民政府、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情况进行清理,并于6月30日将《担任街镇法律顾问情况表》报送区司法局。

(二)法律顾问指派阶段(7月1日至7月5日)

区司法局根据摸底掌握的情况,于7月5日前完成法律顾问指派计划,并通知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联络对接签订合同阶段(7月5日至7月31日)

各司法所要按照全区法律顾问指派计划,及时与相关法律服务机构联系沟通,帮助和协调各村(社区)与法律顾问进行联络对接,签订《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尽快结成服务对子,开展一对一法律服务,全面启动我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

(四)总结阶段(8月)

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各司法所要在8月15前将本辖区内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上报区司法局。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司法局成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区司法局局长安林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高度重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做到及时组织安排,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法律服务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加强经费保障,提升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不流形式,落到实处。

(三)加强检查评估

区司法局将不定期组织司法所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抽查,通过实地检查、台账检查、听取村(居)委会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及时发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检查和评估的结果,要在全区范围内公布,并通报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群众意见较大的,可不再续聘;出色完成任务的,可以采取一定形式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表彰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并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的新鲜经验做法,扩大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为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营造良好的氛围。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及时予以表彰宣传,增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荣誉感,调动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