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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市、区政府相关规定,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的信息类别主要包括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工作信息等。2020年,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市司法局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工作信息公开,全年共向市局报送工作信息50条,在市局网站公开26条;向区政府报送工作信息27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5条;在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91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更新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职能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3179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和审核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内容更新频率、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完善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运行各项制度,坚持制度引领,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实用性和准确性,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效能和互动功能。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素质,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职责,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及时、规范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专业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及其配套解读材料的主动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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