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庭两所”一站服务 多元力量化解纠纷
“一庭两所”一站服务 多元力量化解纠纷
近日,永新司法所充分运用“一庭两所”联调机制,集中对41起供水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调解,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
2007年,某公司在永新镇望场村建厂房,导致当地多户村民的饮用水井无法正常使用。双方签订了饮用水水费补偿协议,后该公司未按约定向村民支付饮用水水费补偿。今年3月初41户村民向法院提起诉讼。考虑到该41件案件属类案,且案件事实简单,矛盾争议不大,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永新司法所决定联合法庭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案件承办法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共同劝说引导下,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向41户村民兑现了18.7万元补偿金。
本次调解,“一庭两所”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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