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壕司法所“三举措”做细做实公共法律服务
石壕司法所“三举措”做细做实公共法律服务
自开展“千所万村(社区)”基层治理实践行动以来,石壕司法所结合当地发展实际和自身工作实际,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创新工作理念,着力夯实工作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效,积极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夯实工作体系。升级服务平台,一站式、标准化设置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公证等服务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健全群众接待、登记备案、协调沟通等工作流程。充实服务力量,整合司法所、公证、法律援助和村居干部、网格员等,建立起村居法律事务指导员、普法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四支队伍。拓展服务网络,推进四支队伍进超市、进商店、进楼宇、进家庭等,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治讲座等服务,积极营造辖区亲民、稳民环境。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接待咨询机制,工作人员每日轮值开展日常接待,村居法律顾问定期开展驻点专业咨询。建立常态普法机制,建好“乡里茶谈”、“法治图书角”等普法阵地,每周邀请“三官一律”通过送法、讲法、解法、普法等形式为辖区群众宣传政策、普及法律、收集意见、解决问题。建立纠纷联调机制,落实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走访排查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法律顾问咨询接待与排查预警相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联动村居调委会、村居法律顾问、地方法庭和派出所,对一般矛盾纠纷由当班的人民调解员协调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由调解员与职能部门联合解决。
提升服务质效。法律意识更加增强,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思维,累计开展主题普法、现场说法、案例释法等活动40余场。法律服务更为便捷,将公共法律服务下沉村居,变“群众上门”为“干部进门”,变“中转办理”为“就地办理”,各专业队伍为群众解答咨询300余件次,开展上门服务80余次,协助群众办理法律援助23件。社会环境更显和谐,化解了一批因经济发展转型引发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累计化解重大矛盾23件,调解各类纠纷300余件,辖区群闹群访事件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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