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
水利工程建设

- [ 索引号 ]
- 11500222K36131411J/2023-00074
- [ 发文字号 ]
- 綦水许可〔2023〕13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6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6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关于綦江区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綦江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通惠河市民服务中心段、通惠河河口段)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綦水许可〔2023〕13号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关于綦江区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綦江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通惠河市民服务中心段、通惠河河口段)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綦江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綦江区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綦江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通惠河市民服务中心段、通惠河河口段)项目水保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和《綦江区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綦江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通惠河市民服务中心段、通惠河河口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綦江区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綦江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通惠河市民服务中心段、通惠河河口段)治理河段市民服务中心段位于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河口段位于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和文龙街道。工程区整体位于綦江城区东部,周边有S312省道、綦万高速、G75等,周边道路建设完善,交通运输便利。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工程治理范围为通惠河市民服务中心段(上游桩号S2+050~S2+750)、河口段(下游桩号X0+000~X1+035),治理总长度1735m,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治理工程、水生态景观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2022年8月至2024年3月,总工期20个月。项目总投资为5180.7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263.34万元。本项目占地总面积8.28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工程总挖方5.64万m3,填方6.21万m3,借方3.50万m3,弃方2.93万m3,弃方运至共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弃土场处理,项目不设置弃渣场。工程未设置取土(石、砂)场。本次建设不涉及征地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问题。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28hm²。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等级为一级。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4%,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4%,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为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761.37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措施投资656.26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05.11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37.49万元,植物措施费617.97万元,监测措施费9.38万元,临时措施费20.01万元,独立费用22.49万元,基本预备费42.4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59万元(免征)。
四、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编制水土保持设计篇章,并作为主体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报我局备案。
(六)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七)项目开工前应及时向区水土保持站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市水利局、綦江区水利局、文龙街道、通惠街道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六、在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及许可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在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1.綦江区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綦江区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1綦江区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綦江区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綦江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通惠河市民服务中心段、通惠河河口段)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重庆市 |
涉及县或个数 |
綦江区 | ||||||||||||
项目规模 |
本工程治理范围为通惠河市民服务中心段(上游桩号S2+050~S2+750)、河口段(下游桩号X0+000~X1+035),治理总长度1735m,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治理工程、水生态景观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 |
总投资(万元) |
5180.76 |
土建投资(万元) |
3263.34 | ||||||||||||
动工时间 |
2022年8月 |
完工时间 |
2024年3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4年 | ||||||||||||
工程占地(hm2) |
8.28 |
永久占地(hm2) |
8.28 |
临时占地(hm2) |
0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5.64 |
6.21 |
3.50 |
2.93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丘陵河谷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m2) |
82800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1242.06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959.47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22万m3、表土回覆0.22万m3、排水沟长619m、雨水管网长222m |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3.14hm2 |
主体设计:车辆冲洗池2座、临时沉砂池2座;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3000m2 |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0.45hm2 |
/ |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1000m2 | ||||||||||||||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
/ |
/ |
方案新增:编织土袋挡墙长230.4m3、临时排水沟长100m、临时沉砂池1座、防雨布覆盖1100m2 | ||||||||||||||
投资(万元) |
37.49(主体设计37.49) |
617.97(主体设计617.97) |
20.01(方案新增19.21)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761.37(主体已列656.26、方案新增105.11) |
独立费用(万元) |
22.49(方案新增22.49) | ||||||||||||||
监理费(万元) |
/ |
监测费(万元) |
9.38 |
补偿费(万元) |
11.59(免征) | ||||||||||||
分省措施费(万元) |
/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3315888491) |
建设单位 |
重庆綦江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0MA61Q5RM6Q)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唐亮/023-47283216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易志/153*****94 | ||||||||||||||
地址 |
重庆市綦江区*** |
地址 |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 | ||||||||||||||
邮编 |
402244 |
邮编 |
401420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诗晴/156*****545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倬诚/133*****696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箱 |
1737914149@qq.com |
电子信箱 |
/ | ||||||||||||||
附件2:
綦江区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綦江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通惠河市民服务中心段、通惠河河口段)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2年12月27日,綦江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綦江区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綦江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通惠河市民服务中心段、通惠河河口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评审会。綦江区水利局、重庆綦江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与会专家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并根据“渝水〔2018〕267号”、“渝水办水保〔2019〕5号”、“水保监〔2020〕63号”、和“渝水规范〔2021〕2号”,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与会专家将各自的评审意见反馈给了编制单位。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设单位于2023年2月21日提交了《綦江区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綦江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通惠河市民服务中心段、通惠河河口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8.28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綦江区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綦江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通惠河市民服务中心段、通惠河河口段)治理河段市民服务中心段位于綦江区通惠街道,河口段位于綦江区通惠街道和文龙街道。工程治理范围为通惠河市民服务中心段(上游桩号S2+050~S2+750)、河口段(下游桩号X0+000~X1+035),治理总长度1735m,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治理工程、水生态景观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
工程占地总面积8.28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工程总挖方5.64万m3,填方6.21万m3,借方3.50万m3,弃方2.93万m3,弃方运至共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弃土场处理。
工期为2022年8月至2024年3月,总工期20个月。总投资为5180.7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263.34万元。
(二)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阐述较清楚。
(三)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对建设方案与布局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的分析。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及成果。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量总量1242.06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959.47t。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3个水土流失防治区,即主体工程防治区、施工便道防治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主体工程防治区
(1)市民服务中心段
市民服务中心段2022年8月开始施工,施工前期主体工程开挖时未对场内表土进行剥离,目前场地内已无可剥离表土;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池,同时在车辆冲洗池旁布设沉砂池。施工中,主体设计沿部分混凝土园路一侧设排水沟,提前开挖主体设计排水沟作为临时排水沟使用,后期根据主体设计完善砖砌结构;备置防雨布对场内临时开挖的裸露区域和临时堆土进行临时覆盖,防止降雨冲刷侵蚀。施工后期,沿园内建筑和道路布设雨水管;采用乔灌草结合的方式实施景观绿化,绿化前对绿化区域回覆种植土。
(2)河口段
河口段施工前对可剥离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临时堆存于设置在施工临时设施区的表土堆场;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池,同时在车辆冲洗池旁布设沉砂池。施工中,主体设计沿部分混凝土园路一侧设排水沟,提前开挖主体设计排水沟作为临时排水沟使用,后期根据主体设计完善砖砌结构;备置防雨布对场内临时开挖的裸露区域和临时堆土进行临时覆盖,防止降雨冲刷侵蚀。施工后期,沿园内建筑和道路布设雨水管;采用乔灌草结合的方式实施景观绿化,绿化前对绿化区域回覆种植土。
2.施工便道防治区
(1)河口段
施工中,备置防雨布对场内临时开挖的裸露区域进行临时覆盖,防止降雨冲刷侵蚀。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便道进行土地整治。
3.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1)市民服务中心段
施工中,备置防雨布对裸露地表进行临时覆盖,防止降雨冲刷侵蚀。施工后期,纳入主体工程实施景观绿化。
(2)河口段
施工中,在表土堆场四周布置编织土袋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接临时沉砂池;备置防雨布对裸露地表及表土堆场进行临时覆盖,防止降雨冲刷侵蚀。施工后期,纳入主体工程实施景观绿化。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水土保持方案设计静态总投资761.37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措施投资656.26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05.11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37.49万元,植物措施费617.97万元,监测措施费9.38万元,临时措施费20.01万元,独立费用22.49万元,基本预备费42.4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59万元(免征)。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专家组组长: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