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4-0004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2-1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18
东溪页岩气试采气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重庆市川气东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东溪页岩气试采气回收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东溪页岩气试采气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电子文档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东溪页岩气试采气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vKmysRd17B8wQ2Zx_Jc3Q?pwd=329b
提取码:329b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红黄路441号正升·青青丽苑1幢6层。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可能受到本项目实施影响的所有公众,及对本项目实施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意见和建议的所有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vKmysRd17B8wQ2Zx_Jc3Q?pwd=329b
提取码:329b
四、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环评单位,反映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纸质版提交: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电子版提交:2211978760@qq.com
电话: 赵老师 023-6704067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